廈門日報訊(記者 詹文)中央法務區為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而這部法規,要為中央法務區的建設發展保駕護航。全國首部公共法律服務市級地方法規——《廈門經濟特區公共法律服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本月1日施行。廈門在全國首創,將法律服務集聚區條款寫入法規,立法推動海絲中央法務區行穩致遠。
《條例》提出,探索建設法律服務集聚區,整合資源,拓展領域,健全機制,形成集法律服務、法治宣傳、法治研究、法治教育、智慧法務、法治文化交流等功能于一體的綜合性法務中心和法務創新實踐中心。
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李明哲說,“建設海絲中央法務區是深化全面依法治國實踐的創新舉措,也是城市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市人大常委會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率先試水,將法律服務集聚區條款寫入法規,就是要著力推動經濟特區先行先試,加快首個海絲中央法務區的落地,并通過立法為法務區的建設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廈門大學法學院院長宋方青認為,作為全國首批“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市”,廈門著力加強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在諸多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和改革創新,形成不少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建設海絲中央法務區的基本條件已經具備。當前,廈門正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把海絲中央法務區建設作為持續推進法治核心競爭力、打造東南沿海法治高地的重要舉措,扎實籌備推進,以期構筑具有國際影響力、知名度的一流法律服務高地。
《條例》明確了海絲中央法務區的建設方向和政府職責,提出要堅持專業化、國際化、市場化方向,推動線下聚合與線上融合相統一,創新法律服務模式,加強涉外法務建設,深化兩岸法務交流合作。市政府及有關部門要研究制定措施,在人才保障、財政補貼、租金減免、法律科技研發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提供優惠便利,引進高端法律服務機構、法律教育培訓機構、法律科技企業等,推動優質法律服務資源集聚發展。
宋方青表示,將海絲中央法務區寫入經濟特區法規,此舉具有較強的現實性和一定的前瞻性。全球范圍看,不少國際上著名的城市都產生了高度集中的法務集聚區,輻射全球的法律服務功能,孕育成熟的現代法律服務產業。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建好、用好海絲中央法務區,將有力提升區域法治競爭力和國際影響力,進一步優化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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