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記者 袁舒琪
到2025年,計劃新增路外公共停車泊位1萬個以上,推動建設5處大型P+R換乘停車場,并依托軌道交通站點、大型公建、商業綜合體等,投用15處具有公交換乘、機動車及非機動車停車等功能的城市交通“微樞紐”……近日,市建設局、市發改委印發《廈門市推動停車設施建設發展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重點推動解決老城區停車設施欠賬、停車場供應不足和停車管理滯后問題,推動新區按照標準規劃建設公共停車設施。
如何實施增加供給中心城區騰地 建停車設施
根據《實施意見》,廈門將繼續增加公共停車供給。一方面,中心城區功能性搬遷等騰出的土地應規劃一定比例用于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另一方面,推動新區按照標準規劃建設公共停車設施。鼓勵機械式、立體化改造醫院、學校等重點單位(區域)符合條件的停車場,增加泊位數量。利用公共空間、邊角空地等城市公共空間,建設公共停車設施。加快實施城市更新行動,結合老舊小區、樓宇等改造,積極擴建新建公共停車設施。
換乘銜接 建設“停車+換乘” 停車場或停車設施
廈門將加強停車換乘銜接,推進高鐵站點及部分城市軌道交通站點配套建設公交場站,加強軌道交通與公交車等其他交通方式的銜接,完善換乘設施。
充分利用軌道交通沿線車站周邊的邊角空地,建設“停車+換乘”停車場或停車設施,支持將沿線車站400米范圍內的社會停車場納入軌道交通換乘范圍。同時,對政府投資建設的停車場優先考慮支持軌道交通換乘功能。
在加強停車換乘銜接方面,《實施意見》給出的目標是:至2025年,廈門建設“停車+換乘”停車設施不少于3個。至2035年,廈門建設“停車+換乘”停車設施不少于5個。
鼓勵共享 推動既有專用停車設施錯時開放
《實施意見》指出,廈門要推動停車設施共享利用,要充分發揮街道、社區作用,創新停車設施共建共管共享模式,推動既有專用停車設施(位)錯時開放、有償共享。機關、企事業單位在加強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向社會足額開放停車設施。
數據顯示,2022年上半年,廈門打造推出10處機關、企事業單位向社會開放停車設施示范點。《實施意見》進一步提出目標,要在2023年前,推動各區在停車供需矛盾區域建成10處以上機關、企事業單位向社會開放停車設施示范點;2025年前,確定本市級以及區級向社會開放停車設施的機關、企事業單位比例(數量)。
此外,鼓勵商業設施、寫字樓、旅游景區、體育場館、文旅場所等停車設施在空閑時段向社會開放;鼓勵居住社區在保障安全和滿足基本停車需求的前提下,錯時向社會開放停車設施。在確保交通安全、暢通及消防安全的前提下,支持中心城區、老城區在夜間、節假日利用背街小巷、空地等,停放周邊居民車輛。
智慧停車 建設智慧停車數據開放平臺
以科技賦能,廈門還將建設智慧停車數據開放平臺,實現經營性停車場實時剩余車位數據的無條件匯聚和無差別開放。打通城市建設、公安交管、交通運輸等系統鏈路,形成停車資源“一張圖”。
鼓勵智能化停車系統集成信息查詢、車位預約和電子支付等功能。建設智慧停車示范工程,加快停車場智能化、無人化管理建設進程,推廣應用ETC等無感支付技術和信用停車等后付費便利措施,道路停車收費開通停車收費的電子非稅票據,提升全市停車場智能化服務水平。
適度超前加大充電設施配建力度,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應100%建設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優先在大型商場、超市、醫院、學校、文化體育場館和交通樞紐、駐車換乘等停車場配套建設公共充電設施;有條件的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停車場的可配建自用或對外經營的充電設施,配建比例不低于總車位20%。支持廈門發展停車裝備制造企業并強化自主創新,鼓勵行業聯盟等形式開展機械式停車裝備等技術研發,逐步提升核心裝備自主化水平。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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