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 (記者 袁舒琪)近日,市建設局印發《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計劃提前發布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招標計劃提前發布制度,以進一步優化廈門工程建設領域招標投標營商環境,提升招標投標服務水平,提高招標投標活動透明度和效率。
《通知》指出,該制度適用范圍為廈門依法必須招標的重大前期項目和重點建設項目,招標人應在招標公告發布前在廈門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發布招標計劃。因涉及國家安全、國家機密、搶險救災或因招標人不可預見等原因急需開展的招標項目,經行業主管部門同意后可不發布招標計劃。
據悉,招標計劃由招標人在廈門市建設工程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錄入。招標計劃的發布媒介為“廈門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招標計劃內容包括項目名稱、招標類型、投資總額、招標方式及預計招標時間等信息。招標計劃內容發布旨在使潛在投標人及時了解招標項目基本情況,提前準備投標工作,保證各方主體平等參與招投標活動。
在發布時間方面,招標計劃原則上應在項目掛網招標之日前不少于30日發布。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少于30日發布的,經行業主管部門同意可實時發布。如招標項目有調整,招標人應當更新招標計劃。
“招標計劃提前發布制度可以為潛在投標人爭取更多的投標籌備時間,提升了招標投標公開透明度。”市建設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招標計劃提前發布制度,是廈門對激發建筑市場主體活力、優化招投標營商環境的又一次積極探索,更是推動廈門招標投標在陽光下規范運行的有力舉措,將進一步促進廈門招標投標的公開、公平、公正。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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