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2月7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黃奕琳 張芯雅)日前,《廈門市先進制造業倍增計劃企業中層以上管理及技術人才個人貢獻獎勵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出臺,對列入倍增計劃企業的中層以上管理及技術崗位人才(以下簡稱“人才”),年薪(稅前)達到50萬元以上的按照超額累進的方式給予一定比例獎勵。
具體獎勵措施為,不超過70萬元的部分按上一年度稅前年薪的3%予以獎勵;70(含)-100(不含)萬元的部分按上一年度稅前年薪的4%予以獎勵;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按上一年度稅前年薪的5%予以獎勵;當年度累計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細則》要求,人才在用人單位任職一年以上,且申報時在職在崗;人才上一年度的年薪(稅前)達到50萬元以上;擔任中層以上技術、管理崗位。
據了解,該《細則》是為貫徹落實《廈門市先進制造業倍增計劃實施方案(2022-2026年)》中“對列入倍增計劃企業的中層以上管理及技術崗位人才按照個人貢獻適當獎勵”的規定,推動倍增企業人才高質量發展,全方位支持企業引才聚才用才。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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