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出臺全國首部環評與排污許可綜合管理名錄
在環評審批制度改革中逐浪前行
為您獨家解讀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建設最新成果《綜合名錄》
廈門出臺全國首部環評與排污許可綜合管理名錄,在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兩條“快車道”上穩步前行。圖為白鷺洲一帶景觀。(記者 張奇輝 攝)
廈門日報訊(記者 王玉婷 許曉婷 通訊員 陳智勇)
近日,廈門出臺全國首部環評與排污許可綜合管理名錄,在環評與排污許可制度改革“深水區”再次揚帆啟航。
據悉,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意見》,充分發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在生態環境源頭預防體系中的基礎性作用,完善多維立體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拓展全鏈閉環的生態環境準入管理機制,市生態環境局組織團隊歷經半年,全面系統地梳理、校核,于7月11日正式印發《廈門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污許可綜合管理名錄》(以下簡稱《綜合名錄》),并將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綜合名錄》出臺有何意義,將如何助力廈門高質量發展?
為何出臺?如何銜接?
以新思維破除壁壘 一表統攬制度銜接
“為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科學指導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建立污染影響類與生態影響類建設項目差異化分類管理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結合廈門實際,我們制定了《廈門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污許可綜合管理名錄》。”市生態環境局環評處處長詹源介紹。《綜合名錄》對國家現行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版)》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版)》進行全面梳理,做到用“一張表”統攬制度銜接,聚焦生態影響和污染影響差異化分類管控,實現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污許可全面統一。
首先,《綜合名錄》實現了分區管控與環評制度的銜接。“《綜合名錄》以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為基礎,全面銜接分區管控成果,按優先保護單元、重點管控單元和一般管控單元等三類單元,來區分需保護的環境敏感目標,將優先保護單元全部納入環境敏感區,這也充分驗證廈門始終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理念。”詹源解釋。
其次,《綜合名錄》做到了準入清單與項目管理的銜接。在充分運用廈門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及其實施細則的編制成果基礎上,市生態環境局加強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規劃環評、項目環評、排污許可的銜接聯動改革。這樣一來,在繁簡分離、化繁為簡,推行項目環評和排污許可區分管理的同時,進一步提高了源頭預防和事中事后管理效能。
最后,《綜合名錄》注重環境準入與要素管理銜接,嚴格落實新污染物、揮發性有機物、重金屬等重點管控要素的管理要求,加強重點行業涉新污染物、新增入河(海)排污口、涉及一類污染物排放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較大等類型的建設項目,嚴格環評與排污許可管理,更好地協調推進高水平保護和高質量發展。
出臺后將帶來哪些好處?
以新舉措優化管理 一業一策精準賦能
對各建設項目來說,《綜合名錄》的出臺,將帶來哪些好處與便利?
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在《綜合名錄》的梳理、編制過程中,是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為主軸線,再結合相關產業的特點和對生態環境的影響,不僅對環評和排污許可的管理方式和要求進行全行業覆蓋,而且創造性地在名錄中明確各類型項目的審批方式,實現建設項目分類管理、精準賦能。
比如,在生態影響類項目上,充分發揮環境影響評價的重要作用,督促建設單位將環評要求貫穿于項目選址選線、施工工藝選擇、施工期環境管理、竣工生態環境修復以及運營期等全過程。
對于污染影響類項目,在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及規劃環評提供了空間布局約束、污染物排放管控、風險管控和資源能源利用的前期準入研判基礎上,適當簡化環評管理,強化排污許可為核心的管理體系。
而對于污染影響較大項目,則從源頭預防上,通過環評引導項目選址,源頭預防重大工業項目布局產生的環境風險,從過程管理上,通過排污許可貫穿于項目全過程監管。
亮點解讀
一體推進分類施治
一站通辦提質增效
總結來說,《綜合名錄》充分體現了健全以環評制度為主體的源頭預防體系,構建了以排污許可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體系,通過這兩項制度的寬嚴相濟,實現保障生態安全和改善環境質量的目標。
結合《綜合名錄》的施行,市生態環境局對廈門市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應用系統進行全面升級,建設單位通過系統,即可實現環評和排污許可的一鍵通辦,為今后加快項目落地、推動產業升級再助力。
統籌整合國版名錄
《綜合名錄》共包括52個一級行業類別,149個二級項目類別,較現行環評管理名錄分別減少了3個一級行業類別和24個二級項目類別,較排污許可名錄分別增加了1個一級行業類別和37個二級行業類別。
解讀:據了解,新增的一級行業和二級項目類別反映了當前廈門經濟發展和環境管理的需要。比如,隨著城市化進程和市民生態環保意識的提高,新興產業和容易產生鄰避問題的項目被納入管理范圍。“而一些小型或污染防治技術成熟的行業被移除,有助優化分類體系,使管理更為高效。”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有序調整管理方式
《綜合名錄》與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全面銜接,為數字化應用和智能化拓展奠定基礎,創新對13個行業重新賦碼,對未對應行業分類的類型進行單獨賦碼。為調和排污許可證核發常見的通用工序套用矛盾,將通用工序糅合進54個主行業進行排污許可管理。
解讀:通過與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全面銜接,為建設項目的管理系統提供統一的標準,便于數據的數字化和智能化管理。比如,核與輻射類項目被補充編碼,便于大數據分析和智能化監控。而一些新興行業如人工智能、“海洋經濟”和大數據服務被單獨賦碼,確保這些新行業的環保管理有明確的分類和標準。此外, 一些通用的生產工序如水處理、表面處理工序被融入主行業管理中,避免了重復管理,提高了效率。
立足實際補強弱項
結合廈門資源稟賦和產業特征,《綜合名錄》將22個可能產生較大環境影響的行業列為不予審批范疇;聚焦海洋環境、避免鄰避問題,將19類相關環評提級管理;綜合考量廈門主導產業和環境影響,對56類建設項目實行環評豁免,30類建設項目實行降級管理,15類建設項目簡化管理要求;聚焦排污許可核心牽引作用,對39類項目實行排污許可提級管理。
解讀:《綜合名錄》充分體現廈門在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兩條“快車道”上穩步前行。
“我們緊密結合產業發展方向,對廈門不具備資源優勢、產業基礎和產業規劃不予考慮等行業類別,明確不予審批。對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和新質生產力企業,在守牢底線的同時,簡化準入要求,但要加強過程監管。”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舉例,比如,煤炭、石油和天然氣開采項目被明確列為禁止準入項目,不予審批環評文件,不核發排污許可證。而海洋工程中涉及固定污染源、石膏、水泥制品因噪聲污染防治等情況,均被列入排污許可提級管理……這些細之又細的規定,為廈門發展“明底線、劃邊框”,切實以高水平保護支撐高質量發展。
當然,助力高質量綠色發展,始終是努力的方向。“為持續提升審批服務效能,對于分區管控成果清晰、準入條件細化明確,且污染防治技術成熟的項目,將會大幅降低環評類別,甚至豁免環評,為企業提供高效政務服務。”該負責人稱,比如,對于一些環境影響較小的小型高科技企業,如專用設備制造業,或污染影響可控的企業,如中藥飲片加工業,均可實行環評豁免,減少審批環節,加快項目落地。
此外,《綜合名錄》還專門定制打造了利企益企模式——以污染物排放情況為重點考量標準,社會事業與服務業、房地產類項目不再納入環評管理;對簡化環評的項目,適當強化排污許可管理,細化補充排污許可內容或提高管理類別,引導企業按證排污、規范管理。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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