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 (記者 李曉平)近日,市工信局印發《廈門市國家級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評價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明確中小集群認定后,其運營單位可享受連續三年的市級財政資金支持,按照首年100萬元;第二年最高60萬元;第三年最高40萬元進行撥付。其中,首年直接一次性撥付100萬元,后續兩年根據上一年度的績效考核結果給予補助。
《細則》指出,為進一步提升廈門中小企業產業集群專業化、特色化、集群化發展水平,推動中小企業區域品牌建設,將圍繞提升中小集群主導產業優勢、激發中小集群創新活力、推進中小集群數字化轉型、加快中小集群綠色低碳轉型、深化中小集群開放合作、提升中小集群治理和服務能力等六個方面開展中小集群培育工作。
市工信局將加強對中小集群的財政、金融、產業、創新、土地、人才等政策支持,落實好各類惠企政策,加強對中小集群參與重大項目的支持力度,推動各類產業投資基金加大對中小集群的投資力度。
責任編輯:唐秀敏
- 最新廈門新聞 頻道推薦
-
2024東亞海大會暨廈門國際海洋周開幕2024-12-05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