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7月6日起 漳州新開藥店只需在縣級一次性申請即可
閩南網7月6日訊(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記者 王惠敏)今后,新開一家藥店,只需一個環節就可申辦。為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提升審批效能,自今年7月6日起,漳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委托縣級實施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認證事項。藥品零售企業(含連鎖門店)只要在縣級就可一次性完成經營許可證和GSP認證兩項申請。
從今年7月6日開始,在已取消籌建環節的基礎上,漳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實施“兩證合并許可”工作,進一步簡化行政審批和辦事流程,縮短審批時限。
在申請上,藥品零售企業(含連鎖門店)經營許可證或藥品GSP認證證書任何一證到期的,均可同時申請換發藥品經營許可證和藥品GSP認證證書。申請單位可向企業所在地縣級局一次性提交藥品經營許可證及GSP認證兩項申請材料。
根據要求,對于“兩證合并許可”的檢查,縣級食品藥品監督部門將一次性組織現場檢查驗收。對于符合規定,由原發證機構同時核發《藥品經營許可證》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不符合規定的,將要求企業整改后重新提出申請。
據悉,2016年5月20日,漳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印發文件,對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行政許可相關事項進行調整,對新申辦的藥品零售企業,取消籌建環節,由企業所在地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申請組織現場檢查,符合規定的,直接發放《藥品經營許可證》。
在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后,企業按有關規定,在一個月內向漳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申請GSP認證;由漳州市食品藥品審評與不良反應監測中心依申請組織GSP認證檢查員對企業進行現場檢查,符合規定的,由漳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放《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如今,申辦流程進一步簡化。
“對于企業來說,少了很多環節,在縣級申請即可完成。” 漳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流通監管科科長林志偉介紹,原來新開一家藥店需經籌建、獲許可、辦認證三個環節,現在只需一個環節。企業只要到縣(市、區)級行政服務中心窗口就可拿到所有申報資料,申請通過取得兩證,就可正常經營管理。
林志偉表示,在簡化企業辦事流程的同時,漳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對各縣的許可認證工作進一步督察,并采用“飛行檢查”(在被檢查單位不知曉的情況下進行)方式,加強對零售藥店的檢查,確保企業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許可和認證。
責任編輯:陳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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