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三輪車司機在看“整治通告”
由于缺乏法律、法規的支撐,漳州市區營運人力三輪車管理變成了“真空”,導致人力三輪車問題突出。近日,薌城區將開展人力三輪車營運專項整治工作,一直持續到明年6月,收回已核發的人力三輪車的營運牌照,最終取消現有客運人力三輪車的營運并禁止在市區通行。
問題突出退市是大勢所趨
在采訪中,相關部門的負責人介紹道,現在在漳州市區營運的人力客運三輪車近千輛,從業人員大多年齡偏大,交通安全意識淡薄,遵守交通規則自覺性差,經常違反單雙號上路行駛,隨意進入禁行區域、亂停亂放、闖紅燈、逆向行駛等違規現象時有發生,特別是擅自加裝動力裝置,因速度過快又不按交通規則行駛而造成的事故也不在少數,給道路秩序、交通安全、客運市場帶來較大的負面影響,群眾反映強烈。該負責人稱,隨著形勢的發展,人力三輪車的營運,影響了城市形象、影響了城市交通、影響了公眾安全,人力三輪車退出營運市場是大勢所趨、人心所向。
專項整治將持續半年時間
近日,客運人力三輪車的從業者陸續收到了《關于在市區開展人力三輪車營運專項整治工作的通告》,從12月16日起,薌城區開展人力三輪車營運專項整治工作。“這份通告內容不僅醞釀很久,考慮很多方面,也有征求多個部門意見,才最終定下來。”漳州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為了讓三輪車從業者都能接收到這份通知,不僅通過網絡媒體等進行宣傳,還發放了紙質通知書告知。根據方案,整治時間從2019年12月16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整治內容為收回已核發的人力客運三輪車營運牌照,取消現有人力客運三輪車的營運并禁止在市區通行。
從2020年7月1日起,交警、交通、城管等部門將對繼續上路通行及非法營運的人力客運三輪車一律依法依規予以查處。此外,在專項整治工作中,對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或者擾亂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主動退市給予補貼和獎勵這份《通告》中,還詳細列舉了補償方案,其中給予退出營運的車主一次性補助金1500元。根據主動退市、上交車身及牌證的時間段另行給予差別化獎勵。具體為:2019年12月16日8時起至2020年3月31日18時止,每輛獎勵2000元;2020年4月1日8時起至2020年5月31日18時止,每輛獎勵500元;2020年6月1日8時起至2020年6月30日18時止,沒有按規定退市、沒有上交人力客運三輪車身及營運牌證的,只對車輛退出營運進行補助,不再享受其他退市補償獎勵優惠政策。導報記者 王龍祥 賴雅紅 文/圖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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