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期間,漳州市向困難群眾每人每月發放副食品補助100元
昨日,漳州市正式出臺《漳州市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全市農副產品市場供應保障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穩定農副產品生產、抓好農副產品倉儲流通和銷售、加強市場供應監督管理、加強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等五大方面提出了11項具體措施。《意見》自2月1日起實施,至疫情防控結束止。在疫情防控期間,我市還將對城鄉低保對象、集中供養特困人員每人每月發放副食品補助100元。
在漳州市區萬科里永輝商超里物豐價穩,市民正有序購買。本報記者 林忠 攝
在南靖縣下戴豪康果蔬專業合作社,社員正挑選包裝蔬菜確保市場供應。本報記者 林忠 攝
漳州溫氏農牧有限公司飼料生產車間一片繁忙景象本報記者 林忠 攝
每增種1畝葉類蔬菜補助1000元每增加1只生豬活體儲備補助80元
根據《意見》,漳州市將加大力度支持引導糧油、蔬菜、肉蛋奶、水產品、食鹽等農副產品生產基地(企業)擴大生產規模,擴大蔬菜種植特別是葉類蔬菜種植。全市24家省級城市副食品調控蔬菜基地,每增加1畝葉類蔬菜種植面積可獲補助1000元,增加新種面積由屬地商務、農業農村部門共同核定。
同時,在12家市級生豬活體儲備基地、15000頭生豬儲備的基礎上,我市將增加生豬活體儲備5000頭,儲備基地增加至16家,增加儲備部分按每頭80元給予補助。我市還鼓勵15家蛋禽、3家肉牛、1家肉羊、4家肉禽等省級城市副食品調控基地擴大養殖規模,對其在漳州地區銷售的農副產品,按照其調撥憑據及結算價格的10%給予補助。
此外,漳州市還將進一步加強飼料和飼料原料儲備、動植物疫病防控物資儲備,鼓勵規模養殖企業、飼料加工企業以及市屬國有企業做好飼料和飼料原料儲備工作,原則上全市提前備足未來1個月用量(30萬噸左右玉米、豆粕、動物蛋白粉)。在疫情防控期間,各企業調入的玉米、豆粕飼料原料,根據企業購買結算憑證,按購買金額的1%給予補助。
漳州市財政還將安排儲備金50萬元,用于加強動物疫病、植物病蟲害防疫藥物等物資的應急儲備,提升動植物疫病疫情防控能力。
憑“綠色通行證”可在全市范圍不禁行、不開箱(包)檢查、不收費
根據《意見》,漳州市將進一步抓好農副產品倉儲流通和銷售,鼓勵支持蔬菜保鮮收儲代儲工作,動員具有果蔬收儲冷藏資質的企業向社會開放。凡對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在疫情防控期間滯銷的蔬菜進行冷藏寄存、寄售的,存儲費用按照每天每噸給予補助4元,補助資金由市、縣兩級財政各承擔50%。
同時,漳州市支持冷鏈物流企業穩定生產,引導企業積極配合政府及部門參與運載收儲農副產品,在疫情期間對相關冷鏈企業凍庫(冷庫)用電費用,給予補助20%;對自有冷鏈車輛且在疫情期間支持我市轄區開展農副產品配送的,憑配送調撥單按每噸每公里1元給予補助。
此外,漳州市將嚴格執行“菜籃子”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綠色通道制度,在疫情防控期間,憑農業農村部門印制的“漳州市農副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綠色通行證”,可在全市范圍通行,做到不禁行、不開箱(包)檢查、不收費。
活禽直供配送、定點銷售
根據《意見》,漳州市將進一步規范市區活禽市場管理,加強活禽產地動物疫病檢疫和禽類產品質量檢驗,對直供基地企業提供的經檢疫檢驗合格的活禽允許進入農貿市場進行交易,并按照自愿原則,由經營者報名,活禽直供企業負責配送,定點開展銷售。
同時,漳州市將加強農副產品生產及供應市場監管,突出糧食、蔬菜、肉蛋奶、水產品等與群眾生產生活相關的農副產品生產及供應的市場監管,加強價格監測,從嚴從快查處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搶購囤積和哄抬物價等違法行為。
此外,漳州市將加大農副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等銷售的農副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力度,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群眾反映的有關哄抬物價、虛假宣傳、食品安全等方面問題,依法依規、從快從嚴處置。(閩南日報記者 蔡柳楠 通訊員 陳永貴)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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