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漳州2月17日訊(通訊員 林娟娟 本網記者 陳惠華)線上立案、線上開庭、線上查控……
微信群聊、電話溝通、福建移動微法院、人民法院調解平臺……
面對疫情,漳州法院第一時間積極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級法院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及時調整工作“陣地”,充分運用各個線上服務平臺,讓群眾足不出戶,輕點鼠標就能實現起訴、立案、開庭、調解、宣判、送達、執行等,為訴訟服務按下了“快進鍵”,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月3日以來,漳州全市法院共網上立案63件,網上開庭18件,網上(含電話)調解36件,12368訴訟服務熱線全市接聽數量累計252人次。
線上立案:10分鐘完成立案
“您好,現在疫情防控期間,法院訴訟服務和群眾來訪接待場所暫時關閉,關閉期間,您可以通過福建法院網上訴訟服務中心或‘福建移動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立案。”
2月12日上午,在南靖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員的指導幫助下,焦急立案的張某通過“福建移動微法院”微信小程序,在短短不到十分鐘的時間內便完成了全部立案手續。
平時熱鬧非凡的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在這個特殊時期,一個當事人都沒有,但是訴訟服務中心的干警們卻一刻也沒停下:電話指導自助立案、通知當事人郵寄材料、接聽12368電話、為當事人查詢聯系經辦法官……
線上開庭:遠隔千里照樣直通法庭
2月10日上午9:30,在漳浦法院赤湖法庭的審判法庭上,2起健康權糾紛案件準時開庭審理,審判法庭里只有法官和書記員,而原、被告席上卻空無一人,面對電腦屏幕里的原、被告雙方,主審法官遠程調解,用心地為他們分析利弊。
“具體損失不多,非常時期,大家各退一步吧……”庭審上,法官耐心勸導。
兩名被告終于都同意當場通過微信轉賬支付賠償款。
“我已收到被告的賠償款,我同意撤訴。”
兩起健康權糾紛線上庭審過程僅花了20分鐘,整個過程緊湊、流暢。
掌上調解:調解平臺共同助陣
“湯法官,我人在晉江,現在疫情特殊時期,沒辦法趕回云霄簽協議,怎么辦?”一起信用卡糾紛案件被告方××著急的聲音從云霄法院湯明智法官電話中傳來。“沒關系,你打開微信小程序'福建移動微法院',我們可以在里面簽署調解協議。”湯法官耐心地回復。
最終,雙方當事人(訴訟參與人)在福建移動微法院的平臺進行身份驗證后,在湯法官的主持調解下,第一時間查閱調解協議并簽名確認,成功達成調解協議。
掌上調解,除了福建移動微法院微信小程序,還有人民法院調解平臺。
被告饒某、柯某向原告謝某購買房屋,尚欠謝某5000元購房款,謝某為此訴至龍海法院。法官當即線上指導當事人下載并操作人民法院調解平臺APP,當天該糾紛通過平臺順利得到調解。
電話調解:司法確認省時省力
2020年1月22日,黃某輝與楊某芬、楊某旭兄妹四人在東山縣銅陵鎮某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主持調解下,就遺產繼承糾紛達成一致意見。但受疫情影響,雙方當事人決定延緩申請司法確認。爾后,因楊某旭需于2月10日前返回廣州上班、且疫情期間往來不便,雙方當事人便商請社區調委會,于2月6日向東山法院銅陵人民法庭申請司法確認。
案件受理后,該案承辦法官與雙方當事人商定于2月10日通過電話溝通的方式進行案情審查和調解。通過詳細了解,原來當事人黃某輝系楊某芬四兄妹的生母,其配偶楊某猛于2012年亡故,生前未立下遺囑,故而五個人因楊某猛名下的存款繼承問題產生爭議,遂請求對該遺產進行分配確認。經審查,黃某輝等五人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承辦法官當日便出具裁定書,依法確認調解協議有效,并委托社區調委會將文書送到了雙方當事人手上。
線上解控:春節執行不“打烊”
在薌城法院執行局里,卞法官放下電話,長長地舒了一口氣。這已經不知道是他與被執行人的第幾通電話了。
漳州某物業公司與陳某物業服務合同糾紛一案,經法院判決生效后,陳某仍拒不履行判決義務,物業公司依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恰處疫情防控期間,卞法官多次通過電話向陳某釋法析理,勸說陳某依法履行法律義務,并依法通過網絡凍結了陳某的支付寶、銀行賬戶等。經過卞法官的努力,近日,陳某終于主動履行了付款義務,卞法官在確認陳某已履行完畢后,也在第一時間為陳某辦妥了解除凍結手續。
2月3日恰逢正月初十,經過詔安法院執行法官連日來的多次電話調解,促成一執行案件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和解協議,執行法官線上操作管理系統解除邊控等措施成功執結完畢。
原來,港籍被執行人沈某某因民間借貸糾紛被采取網絡查控限制出境等措施,影響其出入內陸,春節期間,其家屬表示愿為其履行還款義務。適逢疫情防控期間嚴峻形勢,執行法官通過電話等方式進行雙方當事人和解溝通工作。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被執行人家屬代為一次性履行還款義務,同時應執行申請人要求,將被執行人的邊控措施解除,案件順利執結。
線上撤訴:疫情當前不添亂
2月10日,平和法院法官收到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原告的微信消息,申請撤訴。原來,為減少當事人的流動和聚集,切實保障訴訟當事人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平和法院經排查近期開庭的案件后,主動電話聯系本案原告黃某嘉,通知其延期開庭。2月10日,原告主動聯系法官,申請撤訴,并表示疫情當前自愿私下與被告協商處理本案。
鑒于原告的撤訴申請符合法律規定以及當前這一特殊時期,經過詳細的身份核對后,法官通過微信平臺對原告申請撤訴的請求進行了確認。隨后,該案的裁判文書當日送達雙方當事人。
疫情當前,司法服務隔空送,溫暖直達,不讓公平正義受阻。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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