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龍海12315投訴臺的依法調解下,一起商家使用“三無”化妝品,致消費者臉部過敏的服務質量投訴案件完結,使消費者獲得了賠償。
2020年5月1日,龍海紫泥鎮消費者楊女士到龍海紫泥鎮某美容館交款4800元,做面部祛斑美容。美容師首次為楊女士抹上化妝品后進行面部按摩美容后,當晚楊女士面部火辣辣地疼痛。第二天早晨起床,一照鏡子,發現面部又紅又腫。楊女士找到醫院,經醫生檢查診斷是化妝品過敏。楊女士找到美容店,查到了美容師對其使用抹臉的化妝品,發現是“三無”產品。楊女士要求美容店賠償,經多次與經營者交涉都未果。今年1月14日,楊女士又找到經營者索賠未果之下,撥打了12315投訴電話。
龍海12315投訴臺接訴后,組織執法力量展開調查,經核實,龍海紫泥鎮某美容館是一家無執照經營的違法經營戶,美容師對消費者使用祛斑美容的化妝品是沒廠名沒廠址、沒生產批號的“三無”產品。“三無”產品致使消費者臉部過敏,嚴重紅腫情況事實。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一條“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之規定,某美容館使用“三無”產品引起消費者過敏,人身、財產受到損害,理當依法賠償消費者的損失。龍海12315投訴臺于3月18日,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之規定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五十五條第二款“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并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之規定,組織某經營者和消費者進行調解,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由經營者退還消費者的美容費用4800元;一次性賠償消費者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補貼費6000元。與此同時,龍海12315投訴臺對某美容館無照經營的違法行為訴轉案,龍海市場監管局已立案查處。(鄭愛國)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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