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穩定糧食生產,牢牢守住糧食安全生命線。日前,我市出臺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實施方案,明確要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推動耕地“非糧化”增量得到堅決遏制、存量得到分類穩妥處置,建立健全防止耕地“非糧化”長效機制,穩步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確保“十四五”期間全市年糧食播種面積穩定在92.2萬畝以上。
依法依規加強耕地保護利用
強化國土空間規劃管控和用途管制,嚴格建設項目占用耕地審批,一般建設項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嚴格執行“占優補優、占水田補水田”,落實耕地數量、質量“占補平衡”。轉變補充耕地方式,重點通過土地綜合整治、高標準農田建設、生態修復等方式補充耕地,減少未利用地開發。
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種樹挖塘
禁止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從事林果業和挖塘養魚、非法取土等破壞耕作層的行為,禁止閑置、荒蕪永久基本農田。利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稻漁、稻蝦、稻蟹等綜合立體種養,需以不破壞永久基本農田為前提,溝坑占比要符合稻漁綜合種養技術規范通則標準。
加大高標準農田建設力度
鼓勵經濟較發達縣(區)加大財政投入,提高項目建設、投資標準。支持農業新型經營主體和社會資本采用PPP模式或直接投資等方式建設高標準農田,拓展高標準農田建設資金投入渠道。強化項目管理,統一規劃布局、建設標準、組織實施、驗收考核和上圖入庫,加快補齊農業基礎設施短板,到2025年實現水稻生產功能區高標準農田建設全覆蓋,糧食產能明顯提高。
堅持耕地利用優先序
永久基本農田是依法劃定的優質耕地,要重點用于稻谷(早稻、中稻、晚稻)等糧食生產;一般耕地應主要用于糧油(薯類、豆類、玉米、大小麥、花生、油菜籽、芝麻等)和蔬菜等農產品生產。耕地在優先滿足糧食和食用農產品生產基礎上,適度用于非食用農產品生產。嚴格控制耕地轉為林地、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保證可用于糧食生產的耕地數量、質量不下降。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通過獎補等辦法,引導農民退林(塘、果、茶、花、草)還糧,增加可用于糧食生產的耕地面積。
不斷優化糧食生產機械化服務
依托福建省糧食產能區增產模式攻關與推廣項目、全國糧食綠色高質高效行動項目等糧食關鍵性增產項目建設,發揮水稻工廠化集中育秧基地輻射帶動作用,強化水稻工廠化育秧設施建設、技術指導與推廣。深入開展農作物全程全面機械化推進行動,積極落實農機購置補貼政策,進一步推廣農機新機具,建設新機具推廣基地和主要農作物、特色農業產業全程機械化示范基地,創新農機服務機制、培育規范規模服務組織,持續提升機插、機收、機烘等社會化服務能力,到2025年基本實現水稻生產全程機械化。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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