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漳州市推進電子商務和快遞物流協同發展四條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出臺,旨在加快集聚和培育電子商務新業態、優化產業環境,促進電子商務和快遞物流創新發展,增強消費活力。
電商企業最高可獲100萬元獎勵
《措施》提出“鼓勵電商企業做大做強,積極納統”。對首次納入限額以上統計的、年通過公共網絡實現銷售額達500萬元及以上的電商貿易型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2萬元;對納入限額以上統計、年通過公共網絡實現的銷售額達2000萬元及以上(跨境電商企業除外)且比上一年度增幅10%以上的企業(當年新納統且銷售額達2000萬元以上的企業視同)按當年度通過公共網絡實現的銷售額的1%給予獎勵,以上單家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不包含納入統計的獎勵)。
《措施》還提出,支持市級重點電商載體建設。按照年度投資總額(含系統開發、軟件購置、設備投入、企業入駐、品牌宣傳等)的5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加強電子商務人才培養,對商務主管部門通過購買服務方式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重點電商人才公益培訓給予補助,單個項目不超過5萬元。重點支持對全市電商產業創新發展具有重大意義的相關建設項目以及國內外知名電子商務企業(以上年度全國排名前五位、國際排名前十位為準)在我市投資電商企業、園區、平臺等相關項目,實行“一事一議”。
鼓勵快遞物流企業助農發展、擴大服務
《措施》明確,要推動快遞企業助力農產品上行。支持快遞企業服務我市特色產品網銷、降低快件物流成本,對本市電商渠道年發出農產品快件達到20萬件、40萬件、80萬件以上的快遞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30萬元獎勵。與此同時,要助推快遞企業發展。對年快遞上行量首次突破500萬件、1000萬件、1500萬件的快遞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8萬元、10萬元獎勵;對與3個以上快遞品牌企業簽訂合作協議、在郵管部門備案設立20個以上快遞綜合服務站點且運營滿半年以上的企業,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設立50個站點以上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
下一步,相關部門將大力開展行業相關獎補政策的宣貫解讀工作,指導符合獎補要求的企業進行申報,保障政策落地見成效。(記者 廖瑜婷 通訊員 陳寶娟)
責任編輯:唐秀敏
- 海峽電子商務產業基地三期加快建設 計劃明年1月投產2021-11-16
- 海峽電子商務產業基地三期擬明年1月竣工2021-11-07
- 漳州市本級促進電子商務和快遞協同發展資金啟動申報2021-03-11
- 漳州促進電子商務專項資金申報工作正式啟動2020-03-04
- 2020春節快遞物流有停么? 停運時間表 2020春節物流停運時間分享2019-12-04
- 龍巖連城縣電子商務總交易額突破55億元2019-11-19
- 永泰入選國家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縣2019-07-20
- 《福州市促進電子商務產業加快發展的實施辦法》發布2019-07-03
- 福州出臺政策加快發展電商產業2019-07-02
- 福州推出多項獎勵補助措施 促電子商務產業發展2019-06-27
- 最新漳州新聞 頻道推薦
-
2021首屆詔商大會暨民營企業投資創業大會召開2021-12-08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