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漳州3月14日訊(本網記者 林永清)為進一步深化漳臺農業交流合作,促進漳臺農業融合發展,日前,漳州市政府制定十條措施措施,進一步深化漳臺農業交流合作,促進漳臺農業融合發展。
深化優勢產業融合。重點支持精致農業、林竹花卉、水產養殖、農產品加工,以及“農業+”文旅、教育、康養等特色優勢產業合作。對新落地臺資農業項目實際投資達300萬元人民幣(下同)以上,按投資額1%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由市縣各承擔50%。加快省級閩臺農業融合發展示范與推廣基地建設,對新建基地一次性給予疊加補助5萬元,由市縣各承擔50%。扶持臺胞臺農參與農業電子商務、休閑漁業、設施漁業升級、林下經濟發展、花卉苗木產業智能溫室建設、蔬菜大棚輪作種植單季稻等,符合條件的同等享受財政補助政策。
鼓勵農業科技合作。鼓勵在漳臺企申報各類科技計劃項目、設立科技創新平臺和新型研發機構,開展優良品種、現代農機具、林業機械、漁業裝備等研發創新,同等享受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符合條件的臺企水利領域新技術新產品可納入省級水利先進實用技術推廣指南及產品目錄、統一發布。
加大對園區建設支持力度。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申報國家級臺灣農民創業園、閩臺農業融合發展產業園(以下簡稱園區),申報成功一次性分別給予50萬元、10萬元獎勵。將園區及周邊的基礎設施建設(包括對臺貿易碼頭設施建設)納入全市規劃,優先支持建設。進一步建立健全園區評價體系,對國家級臺灣農民創業園在全國同類園區評比中排名進入前三位的,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和10萬元獎勵;對省級閩臺農業融合發展產業園在全省同類園區評比中排名進入前三位的,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和10萬元獎勵。推動符合條件的園區創建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申報成功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
推動農業科技人才交流。對臺胞涉農發明專利、新型發明專利、獲得植物新品種權給予適當補助。支持設立臺灣青年實習實訓、就業創業基地,開展兩岸大學生農業教學實踐活動,對符合條件的給予適當補助。鼓勵漳臺高校、科研機構、企業開展農業人才雙向交流。支持選聘臺胞擔任科技特派員,對符合條件的臺胞申報農業專業技術職稱或任職資格給予政策傾斜。
提升農業品質品牌。鼓勵臺企參與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制修訂工作,引導臺企參與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建設。支持符合條件的臺企申報商品有機肥項目補助。臺胞臺企獲評福建名牌農產品認定、新認證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品牌漁業、參加涉農展會等,同等享受財政補助政策。
保障合作項目用地。鼓勵臺胞臺企參與林竹產業、林下經濟、花卉苗木、森林康養、畜禽、水產養殖等產業投資建設,涉及林地征占用的,視同省重點項目給予優先審核審批。對臺企林木采伐,優先使用同類型采伐限額指標。對符合要求入駐木業園區的臺資林竹產業加工項目,給予優先用地保障。對臺灣漁民和臺資企業獲得海域使用權優先審核審批,給予優先用海保障。
推進漳臺種業合作。共同培育“海峽種苗”,鼓勵兩岸種業在品種研發、資源利用、品牌建設等方面雙向交流。對臺胞臺企在建設種子種苗基地、推廣新品種新技術、種業創新攻關等方面,同等享受財政補助政策。
加強鄉建鄉創合作。支持臺灣建筑師(含文創)團隊參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傳統村落(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同名、同宗村)保護發展、鄉村產業培育、文創等鄉建鄉創項目建設,同等享受財政補助政策。支持建設海峽兩岸鄉村振興合作基地,助推漳州美麗鄉村建設。
強化金融保險服務。持續創新信用評價模式,總結推廣以各類農村產權為抵質押物的特色信貸業務模式,不斷豐富對臺胞臺企的信貸產品。推廣“臺商臺胞金融信用證書”,鼓勵開展“信用園區”“信用示范企業”創建,進一步提高臺胞臺企融資可獲得性。臺胞臺企在漳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可按照有關規定享受農業保險保費補貼。
優化通關檢疫環境。鼓勵引進和推廣臺灣農業新品種、新技術、新農藥、新肥料、新機具。支持進口企業建設進境植物繁殖材料隔離檢疫圃。優先開展自臺進境種苗查驗,促進貨物快速通關。
責任編輯:唐秀敏
- 福建漳州激活“地標”效應 助力特色農業發展2019-11-28
- 最新漳州新聞 頻道推薦
-
龍海:“龍江精神”伴行新征程2022-03-15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