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近日出臺積極應對疫情影響援企穩崗促就業九條措施,促進企業恢復發展。相關措施除另有規定外,均執行至2022年12月31日。
助力企業穩定崗位
降低失業保險費。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期限到2023年4月30日,失業保險費率從3%降低至1%。
緩繳社會保險費。2022年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納入封控管控區等封閉管理區的,可申請緩繳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2022年因疫情管控等原因,無法辦理社保繳費業務的企業,可在調整為非中高風險地區或解除封控次月起3個月內,申請補繳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費,可申請免收滯納金。
落實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不裁員少裁員企業,返還對象延續由參保企業擴大到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所、會計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返還標準按大型企業30%、中小微企業90%返還;社會團體等機構登記為企業類型的按企業相關劃型執行,未登記企業類型的按90%返還。
支持企業穩崗穩就業。受疫情影響較重并積極穩定職工隊伍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穩就業獎補。符合條件的企業按2022年4月參加失業保險職工人數給予500元/人標準獎補,每家企業最高獎補不超過5萬元。
做好企業用工服務
支持企業共享用工。鼓勵階段性用工需求量較大企業與生產不飽和、富余員工較多企業共享用工,符合獎補條件雙方企業各500元/人獎補,每年每家企業累計補助不超10萬元。
鼓勵企業吸納就業。2022年,中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給予不超1000元/人一次性補貼。
全面強化就業服務。落實重點企業用工保障制度,對保障疫情防控、群眾生活必需等重點企業,專人對接,及時掌握企業用工計劃,依托各級招聘平臺,幫助企業解決用工問題。
兜住困難群眾生活底線
按時足額發放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發放基本養老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延長失業補助金等階段性擴圍政策受理期限,符合2021年申領條件的及時發放失業補助金。
延長失業保險金領金期限。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人員,可繼續發放至法定退休年齡。(海峽導報記者 張雄敏 實習生 田雅月)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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