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漳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在全省率先推出共同提取業務。
共同提取是指針對夫妻共同申請的住房貸款,夫妻雙方通過簽約授權后,在每年辦理住房公積金按年還貸提取時,由其中一方發出提取申請,同時提取雙方公積金賬戶相應金額,分別轉入雙方簽約的銀行卡內。
共同提取業務面向夫妻雙方共同申請貸款的客戶群體,且申請的夫妻雙方必須在漳州本地正常繳存公積金;可申請的貸款類型為公積金貸款(含貼息貸款)、公積金組合貸款(含貼息組合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
需要注意的是,每個年度可提取一次,夫妻雙方每次提取均需距離上次提取最少滿12個月;夫妻總提取額度不能超過一年的還貸總額(不含提前還本和逾期罰息金額)。一方金額超過提取總額,另一方則不會觸發共同提取。沖還貸停沖需要滿12個月后才能共同提取;進行共同提取時,貸款須無逾期拖欠。(李妙珠)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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