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入駐漳州市公共電單車監管平臺的10家企業聯合發布《漳州市主城區互聯網租賃共享電單車文明騎行公約(試行)》(以下簡稱《公約》),對存在違規停放共享電單車、違反道路交通法規、惡意破壞共享電單車、不支付正常騎行費用等不文明行為的用戶實施聯合限制措施。
根據《公約》,被列入共享電單車聯合限制租用的用戶,將被分檔實施限制措施。其中,用戶出現違規停放車行為時,前兩次違規系統將通過短信提醒或警告該用戶,第三次違規將限制該用戶騎行7個日歷日,第四次、第五次違規時將分別限制該用戶騎行30個、90個日歷日,第六次違規則將自限制名單公示期滿后次日起一年內限制該用戶騎行。
若用戶存在惡意行為,如惡意破壞或毀棄共享電單車、私自占有共享電單車、利用共享電單車實施違法犯罪等,將視情節嚴重程度進行聯合限制。其中,情節一般的將限制該用戶騎行90個日歷日,情節嚴重的則將在三年內限制該用戶騎行一年。
如何確定實施聯合限制措施的對象名單?記者獲悉,各入駐監管平臺車企各自把符合聯合限制措施條件的用戶信息及相關證據(騎行軌跡、違規照片或視頻等)以加密文件形式或傳真形式報送至漳州市公共電單車監管平臺,由監管平臺依據相關標準進行分類、匯總、去重后形成聯合限制措施對象的名單表,隨后由共享電單車企通過其APP平臺向社會公示(采取通行的公民隱私保護方式,只公示手機號前3位及后4位),公示期限為2個工作日。被納入聯合限制措施名單的用戶,如有異議者可在公示期限內向漳州市公共電單車監管平臺提出異議申請,監管平臺將在自接到用戶異議申請2個工作日內告知異議申請人結果。(閩南日報記者 蔡柳楠)
責任編輯:唐秀敏
- 全省首款 北斗三號共享電單車進駐湄洲島2022-07-28
- 漳州共享電單車投放實行配額 首批最大投放5000輛2022-07-04
- 首批5000輛!漳州將投放3萬輛共享電單車2022-07-01
- 共享電單車在三四線城市火了 10大品牌搶灘市場2021-03-05
- 漳州首輛申領到牌照的共享電單車在長泰“上牌”2020-09-21
- 泉州市區共享電單車開始掛牌上路 還配安全頭盔2020-08-21
- 三明明溪:投放360輛共享電單車2019-07-09
- 泉州市區200輛“街兔電單車”剛試運營即被喊停2019-02-28
- 滴滴在深圳投放共享電單車 芝麻信用超650分無需繳納押金2018-04-26
- 泉州現共享電單車 市民:沒有掛牌,騎著怕被查2017-12-19
- 最新漳州新聞 頻道推薦
-
張國旺到漳浦詔安督導疫情防控工作2022-12-08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