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印發《工業投資項目“拿地即開工2.0”實施方案》,加快產業項目“拿地即開工”審批常態化,推動審批模式再優化、再提升。
《方案》圍繞加快發展“9+5”重點產業、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盤活利用存量土地、低效用地再開發、工業園區標準化建設等重點工作,在原有“標準地”出讓和“拿地即開工”政策基礎上,加強策劃、加快前期、加速突破,全鏈條打通實施路徑,促進產業項目“早落地、早投產、早達效”,推動我市“拿地即開工”審批成為新常態,帶動區域經濟發展取得新成效。
《方案》圍繞為建設主體服務,有效整合審批資源,再造流程、精簡環節、提高效率,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性措施和鼓勵性措施。
改革性措施包含十個方面內容。其中,明確將各縣區年度完成“拿地即開工”項目目標任務數、占比等相關指標納入漳州市“七比一看”競賽活動和市對縣區“營商環境”年度考核內容。將“拿地即開工”要求納入招商約定條件,結合招商引資政策,合理制定“拿地即開工”獎懲辦法,推動“真招商、招真商”。優化流程環節,重點推動社會投資工業類(民營)項目報批流程(增量用地)時限再壓縮,實現土地報批、供應總歷時160個工作日內完成,并行的項目報批總歷時90個工作日內完成。此外還明確強化模擬審批應用、支持總平面圖要素審批、支持建筑立面承諾備案等。
鼓勵性措施包含四個方面內容。分別是:鼓勵優先推動閑置土地、低效用地、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盡等存量用地推行“拿地即開工”;鼓勵推動工業園區完成區域環境影響評價、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評價、水資源論證報告等“區域評估”,深化成果應用;鼓勵推進“用地清單制”改革,將現狀普查和相關評估評價編制納入土地開發成本,加快項目落地;鼓勵一、二類園區實施新供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省級以上(含省級)開發區工業用地“標準地”年度供應占比不低于50%,對通過“標準地”方式出讓的工業項目全面推行“拿地即開工”。(記者 蔡楠楠)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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