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2023年漳州十大知識產權保護典型案例發布,涵蓋商標、專利、著作權、特殊標志等領域,涉及民事、刑事和行政執法案件,以及多個百姓耳熟能詳的品牌及生活常用物品,具有一定代表性、關注度和影響力。為發揮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導作用、提升社會公眾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意識,記者整理部分案例供市民參考。
案例一:某食品廠擅自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案
漳州市龍海區某食品廠未經核準,擅自在其生產的白水貢糖產品包裝上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對消費者產生了誤導和欺騙,影響了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管理秩序。漳州市龍海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管理辦法(試行)》和《產品質量法》對當事人做出沒收涉案產品包裝800張、沒收違法所得600元并處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本案的查處,進一步規范了轄區地理標志產業市場,促進了地理標志產業的良性發展。
案例二:制售假冒國內某知名品牌“老人鞋”案
2023年11月6日,漳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聯合長泰經偵大隊、長泰市場監管執法大隊,在長泰區陳巷鎮某村搗毀一制售假冒國內某知名品牌“老人鞋”窩點,現場抓獲嫌疑人6名,查扣5套制鞋設備、6000多雙假冒國內某知名品牌“老人鞋”以及大量制假原輔材料,及時消除假冒“老人鞋”給老年消費者帶來的安全隱患,維護了該知名品牌長期培育而形成的商標聲譽,展示了漳州市公安機關依法保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企業知識產權合法權益的堅定決心。
案例三:漳州某茶葉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漳州某茶葉銷售的“某牌”茶葉產品與某茶葉進出口有限公司生產的“海某”茶葉品牌產品的包裝極其相似,足以使消費者誤認為該產品系某茶葉進出口有限公司所生產的商品,該行為造成消費者對商品的來源產生混淆和誤認,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漳浦縣法院經審理,判決漳州某茶葉公司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并賠償損失5萬元。經營者故意“搭便車”,造成與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侵犯了商標專有權人的合法權益,終將受到法律的制裁。(記者 黃天航)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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