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3月,漳州市采購項目合同金額6.38億元,授予中小微企業合同金額5.51億元,占比86.35%,超八成政府采購份額“給了”中小微企業,助力企業做大做強。
今年來,漳州市嚴格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規范資格條件設置,降低中小企業參與門檻,靈活采取項目整體預留、合理預留采購包、通過大企業與中小企業組成聯合體、大企業向中小企業分包等形式,確保中小企業合同份額。
在預留采購份額方面,漳州市加強各級預算單位的預算和需求管理,規定小額采購項目(200萬元以下的貨物、服務采購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為減輕中小企業資金壓力,漳州市要求采購人嚴格按規定及時支付采購資金,不得收取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保證金,鼓勵在投標(響應)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繳交比例上給予中小企業優惠支持。(記者 邱丹燕 通訊員 林智協 王璘)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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