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金涵小區保障性住房將于8月8日至8月31日申請。日前,市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印發《關于金涵小區保障性住房開展2016年度公開分配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降低年齡、收入、財產等方面的準入門檻,進一步擴大寧德市住房保障范圍,惠及更多的住房困難家庭。
保障范圍擴大至周邊五個鎮
記者從市住建局了解到,此次保障房申請家庭戶籍條件由“寧德市區”放寬為“寧德市中心城區規劃區”。除了蕉南、蕉北辦事處,金涵鄉、城南鎮政府和東僑管委會所在地外,新增了漳灣鎮、飛鸞鎮、八都鎮、七都鎮、三都鎮等五個鎮。
同時,在寧德市區工作并連續繳交城鎮職工養老等社會保險費截止2016年10月31日滿5年的進城務工人員,可申請購買限價商品房。
此外,今年已領取住房工齡補貼人也可申請保障房。
公租房申請條件降低
申請租賃公共租賃住房的申請人,落戶時間、繳交社會保險費時間、房產交易時間等縮短了。具有中心城區規劃區城鎮居民戶籍(落戶時間截止2016年10月31日滿1年),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的,有固定收入且在市區繳交城鎮職工養老等社會保險費截止2016年10月31日滿1年的單身未婚申請人;
不具有中心城區規劃區城鎮居民戶籍的但在市區務工人員,且在市區繳交城鎮職工養老等社會保險費截止2016年10月31日滿1年的;
截止2016年10月31日落戶時間未滿1年或不具有中心城區規劃區城鎮居民戶籍的市屬、區屬機關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新就業工作人員(2011年10月31日以來錄聘用的),在市區無自有私房和未租住單位公有住房的;
截止2016年10月31日落戶時間未滿1年或不具有中心城區規劃區城鎮居民戶籍的大中專畢業生,與企業(辦公場所位于市區的)簽訂3年或3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市區繳交城鎮職工養老等社會保險費截止2016年10月31日滿1年的,在市區無自有私房和未租住企業自有住房的。
此外,申請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在市區無房產交易由三年縮短為二年內(即2014年10月31日至2016年10月31日)。
家庭資產40萬可申請限價房
在收入門檻方面,與上一批的保障房準入條件相比,新住房保障標準“最高額度”普遍有了提高,住房保障范圍進一步擴大,將有更多居民納入保障。
申請租賃公共租賃住房的家庭人均年收入提高到不超過54152元,較前一批的49516元提高了4636元,其中申請享受廉租住房租金標準的家庭人均年收入應少于或等于14892元;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人均年收入應少于或等于40614元;申請購買限價商品住房的家庭人均年收入應少于或等于54152元。
在家庭資產方面,申請租賃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資產由10萬元提高到20萬元,申請購買限價商品住房的家庭資產由20萬元提高到40萬元。
申報材料更加簡化
今年申報金涵小區保障房需提供的材料更加簡化。申請人如實填寫《寧德市區保障性住房申請審核表》并提供的相關附件,今年只需各一份即可。
相比上一批共同申請家庭成員戶籍不在寧德市區的,應提供戶籍所在地房管部門出具的無房證明,今年,取消非閩籍申請人的異地無房證明和未房改證明,取消有工作單位申請人的未分配公房的證明。
此外,今年關于購買二手車需提供的證明,規定的更加明確,《通知》指出,“購買二手車的,需提供保險公司保單或二手車購車發票或二手車輛買賣評估報告復印件。”
船民、鄉村教師等優先輪候
據了解,今年優先輪候對象有所增加。新增了以船為家需安置在市區,又無安置房源的;經蕉城區政府、東僑管委會確定為特殊困難家庭、特殊貢獻或急需住房救助家庭的;連續在邊遠鄉村工作10年以上的無房教師家庭(戶籍在蕉城和東僑區的區域內)。
為提高保障性住房審核效率,市政府辦將出臺《寧德市保障性住房配置網上公開運行操作規程》,對保障房配置進行規范,促進保障房配置公開、公平、公正。
值得注意的是,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住房繳交首付款后,除不符合條件應退房和家庭突發重大疾病等特殊情況外,原則上不予退房。已繳首付款滿6個月后確需退房的,由售房單位在購房合同中約定扣繳部分違約金。
申請租賃住房補貼家庭或申請廉租住房家庭并出具租房(典房)協議的,在分配到廉租住房之前,由蕉城區住房保障中心統一發放租賃住房補貼。
此外,記者了解到,2016年度可供分配的金涵小區保障房房源約3000套,具體房源情況將另行公布。
責任編輯:黃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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