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安市一名收集147個空液化氣鋼瓶充裝石油氣的男子阮某,因非法運輸危險物質,被福安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七日。
11月24日12時許,48歲的福安溪潭鎮阮某,在未取得運輸危險物質相關有效證件的情況下,駕駛閩JC3XXX號江淮牌輕型廂式貨車,從各個村收集了147個空液化氣鋼瓶,并將147個液化氣鋼瓶運輸至福安市某燃氣有限公司內充液化氣。后違法嫌疑人阮某將充滿液化氣的鋼瓶裝載上閩JC3XXX號輕型廂式貨車內,駕駛該車從福安市某燃氣有限公司行駛至福安市溪潭鎮溪北洋隧道口時,被上路執勤的民警查獲。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阮某被處以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
責任編輯: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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