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寧德完善政策性擔保體系建設 緩解企業融資難問題
市政府辦近日印發《寧德市促進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發揮作用有效服務實體經濟融資需求的若干意見》,完善政策性擔保體系建設,通過增信、分險和杠桿功能,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小微企業、“三農”的融資支持力度,切實緩解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意見》明確,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要堅持政策性、普惠性和可持續發展的定位,不以盈利為目的,主要為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產品有市場、有訂單、有技術,有發展前景、無不良信用記錄的中小微企業、“三農”提供融資擔保服務。金融機構要落實好差異化考核、監管制度,與政策性擔保機構建立有效溝通合作機制,加大小微企業和涉農信貸投放,合理確定最優的貸款利率,并適度降低準入門檻,擴大受益面,在政策性融資擔保額度范圍內不得向借款企業或擔保公司收取保證金以彌補其自身應分擔的風險。
從2019年起,每年由市財政預算安排500萬元市級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風險補償專項資金,對符合條件的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為小型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的按年度擔保(再擔保)額的1%比例補助,為微型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的按年度擔保(再擔保)額1.6%比例補助,單個不超過200萬元,總額不超過500萬元,并可重復享受國家、省級風險補償。市財政每年預算安排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風險代償補償專項資金500萬元,給予市國有融資再擔保有限公司代償補償,當年未使用完畢的,結轉至下一年度繼續使用。
同時,鼓勵政策性擔保機構綜合運用機器設備、應收賬款、存貨、優質股權、存單質押等作為反擔保物,適當提高抵(質)押率,并支持以不動產作為二次抵押。對納稅大戶、科技企業、龍頭企業、財政補助企業、“白名單”企業等優質客戶可采用保證作為反擔保,市國有融資再擔保有限公司開展保證擔保業務,對單戶擔保余額不超過500萬元。各縣(市、區)出資股東應積極推薦區域內擬扶持產業企業,其中由股東提供反擔保的,累計反擔保余額不得超過其出資額的5倍。市國有融資再擔保有限公司為單個中小微企業融資擔保余額不超過2000萬元,為單個中小微企業及其關聯方提供的融資擔保余額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
該《意見》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閩東日報記者 陳薇)
責任編輯:黃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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