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女子錢不夠花找網貸 被誘使拍私照索高息
海峽網8月2日訊(東南網記者 陳翊群 通訊員 謝文霞) 近年來,全國各地發生校園貸、套路貸等防詐騙勒索案件屢見不鮮,福建寧德霞浦也發生一起“套路貸”誘使女子拍私照敲詐勒索案,女子無力繼續償還,最后選擇了報案。
霞浦女子曾某某因每月工資收入比較低,不夠開支。曾于2016年在其微信朋友圈看到一條放貸的廣告,就加了對方王某某(男,28歲,霞浦人,無業)的微信,并于2016年分2次共向王某某借款人民幣4000元(每次借2000元),約定周利息280 元。
之后曾某某想再借款時,王某某謊稱介紹另外一個放貸人(實為其本人)給曾某某認識。王某某用其本人的另一個QQ與曾某某聯系,誘騙曾某某拍攝一部分裸露隱私部位照片后,又要求曾某某拍攝更多隱私部位照片,曾某某拒絕再拍,所以未再借到錢款。
曾某某在還款付息期間,因逾期等原因,利息不斷攀升,王某某肆意認定、收取違約利息,加收10倍的高額逾期費用壘高借貸本金。曾某某因無力支付高昂利息而失聯。
2017年底,王某某聯系了曾某某弟弟,稱其手上有曾某某隱私照片,如若曾某某繼續失聯,便將照片發布網上。曾某某不得不主動聯系王某某。
2018年2月1日,王某某向曾某某發送其裸露胸部照片,以將其隱私部位照片及身份材料發送給其家屬,或是到網上販賣傳播相要挾,逼迫曾某某按月付息800元。曾某某由于擔心隱私照片泄露,自2018年2月起,每月向王某某支付800元利息至2019年1月止,共計支付10250元。
2018年6月起,王某某又提出要求曾某某歸還被壘高的本金24500元(包括原本金4000元)。曾某某無力繼續償還,最后選擇了向公安機關報案。
霞浦檢方收到公安機關移交此案卷后經審查認為,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肆意認定違約,虛增借款金額,以公開他人的隱私照片相要挾,強迫他人歸還高額利息10250元及惡意壘高的本金20500元,涉嫌敲詐勒索罪。今年七月中旬,這起被告人王某某涉及“套路貸”案件,霞浦檢方以涉嫌敲詐勒罪向霞浦法院提起公訴。
據檢方介紹,“套路貸”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假借民間借貸之名,誘使或迫使被害人簽訂“借貸”或變相“借貸”“抵押”“擔保”等相關協議,通過虛增借貸金額、惡意制造違約、肆意認定違約、毀匿還款證據等方式形成虛假債權債務,并借助訴訟、仲裁、公證或者采用暴力、威脅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財物的相關違法犯罪活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74條【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目前,該案法院正在審理中。
責任編輯:黃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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