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臉圓嘟嘟的,睫毛長長的,不時咂吧一下小嘴……昨日,記者在南平市婦幼保健院見到市民許先生的小女兒,剛出生不久的小寶寶正在酣睡著。許先生告訴記者,小女兒出生于2016年1月1日凌晨4時22分,是當天該醫院最早出生的“元旦寶寶”。而這一天,南平市婦幼保健院有1男4女共5名第二胎的“元旦寶寶”誕生,根據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這些孩子平安“闖關”,成為政策內的二胎寶寶。
“全面二孩”正式落地,與此前的計生政策相比,有哪些新的規定呢?
實行一、二孩生育登記制度
記者從南平市衛計委了解到,省衛計委近日下發了關于做好《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前計劃生育政策銜接工作的通知(下文簡稱《通知》),就實行一、二孩生育登記制度,全面實施避孕節育措施知情選擇,調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等方面作出規定。
《通知》要求,對生育第一和第二個孩子的夫妻,自2016年1月1日起,孕后可持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到一方戶籍地或現居住地村(居)或鄉(鎮、街道)進行登記,自主安排生育。
對于登記對象個別證件不全的,可實行承諾制,具體參照《福建省衛生計生委關于印發改革生育服務證制度實施意見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對夫妻確實需要《生育服務證》的,可在登記后當場發證。登記后,由登記方負責在10個工作日內通過國家計劃生育信息互聯互通平臺或省級全員人口數據庫,將有關登記情況通報夫妻雙方戶籍地。
全面實施避孕節育措施知情選擇
《通知》要求,對于已經生育的育齡夫妻,可在了解各種避孕節育知識的前提下,自主選擇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節育措施,預防和減少非意愿妊娠。
符合政策擬生育且已落實節育措施的已婚育齡婦女,可持身份證、結婚證到戶籍地或現居住地的鄉(鎮、街道)計生辦出具證明,由鄉(鎮、街道)以上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為其提供免費取出宮內節育器等相關技術服務。
調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
另悉,《通知》中表明,自2016年1月1日起,暫停辦理放棄再生育獎勵,對新增自愿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停止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并且符合《福建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辦法》規定的發放對象,衛計部門可繼續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此外,《通知》還對各基層醫療機構和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在做好婦幼健康服務方面作出相關規定。
其他未盡事宜,繼續按照《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計劃生育有關規定執行。
責任編輯:黃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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