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春節將至,為進一步嚴明紀律,27日,市紀委對五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予以通報。
延平區城鄉建設和旅游局黨委書記林禮青違規發放補貼問題。林禮青在擔任延平區塔前鎮鎮長期間,于2012年10月至2014年4月,批準塔前鎮人民政府以“開門紅”、“高溫補貼”的名義,多次違規發放補貼23300元。林禮青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邵武市曬口街道財政所所長李文先違規公款報銷私人費用問題。2014年4月至10月,李文先先后4次公款報銷其私人宴請朋友的費用2026元。李文先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建甌市東峰鎮嵐下村黨支部書記王傳富、村主任王立雄違規購送禮品問題。2014年2月,王傳富、王立雄違規使用村集體資金9785元購送土特產品。王傳富、王立雄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浦城縣發展改革和科技局重點辦主任吳證明違規領取津補貼問題。吳證明在兼任浦城縣投資開發公司資產監管員期間,2013年1月至2015年4月違規從該公司領取津補貼9000元。吳證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松溪縣公證處主任蘭雪英違規公款吃喝問題。2013年12月至2014年11月,松溪縣公證處違規同城接待7次4359元。蘭雪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據悉,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貫徹落實三年來,全市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888起,處理1201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336人。(南季軒)
責任編輯: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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