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網9月11日訊 近日,記者從南平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獲悉,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教育廳根據財政部、教育部《關于下達2019年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預算的通知》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精神,結合福建省實際,進一步調整完善了福建省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政策。
據了解,政策調整之前,國家在義務教育階段實行“四免一補一改善”政策。 “四免”即對城鄉義務教育(小學、初中)學生免除學雜費;對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及正版字典;對城鄉義務教育公辦寄宿制學校學生免住宿費;對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學生免費提供作業本。“一補”即對城鄉義務教育公辦寄宿制學校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寄宿生,按小學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標準補助生活費。“一改善”則是對農村義務教育公辦寄宿制學校寄宿生、城鄉義務教育公辦寄宿制學校中低保和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寄午餐學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標準進行營養餐補助。
此次政策調整是將“城鄉義務教育公辦寄宿制學校中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補助生活費”調整為“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補助生活費”。補助對象為,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城鄉公、民辦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包括建檔立卡學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學生、孤兒或殘疾學生、烈士或優撫家庭學生等四類學生。補助標準為,對以上四類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中的寄宿生,按小學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的標準補助生活費;非寄宿生按小學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的標準補助生活費。也就是說,原“四免一補一改善”政策中“一補”的補助對象,由“寄宿生”調整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增加了對非寄宿生小學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的標準補助生活費。原城鄉義務教育公辦寄宿制學校中低保和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寄午餐學生所享受的年生均1000元營養餐補助政策保持不變。所需資金及工作要求按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相關規定實施。
補助方式由各市、縣(區)教育(學生資助)部門委托商業銀行,實行按學期集中支付,直接發放到學生(或學生監護人)的個人銀行卡,具體工作流程參照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關于做好普通高中和少數民族學生國家助學金集中支付工作的通知》執行。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政策自2019年秋季學期起實行。
新政的實施意味著“一補”政策涉及學校覆蓋面達到了100%,一補受益對象從原有建檔立卡和低保學生中的30%擴面到現在的100%。財政資金提高到原來的2.5倍。(黃靚 劉旭森)
責任編輯:黃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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