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平潭縣檢察院對涉嫌信用卡詐騙罪的陳某、黃某和謝某提起公訴。這3人盜取了客人銀行卡信息及密碼,復制新卡盜取客戶資金共40多萬元。
去年底開始,平潭多名民眾到公安機關報案,稱銀行卡在自己身上,卻被人異地取款或消費了,涉案金額共計40余萬元。
公安機關立即展開調查,發(fā)現(xiàn)上述被害人的銀行卡在廣西多個區(qū)縣被取現(xiàn)和消費。公安機關調取了作案地點的視頻監(jiān)控,迅速鎖定了一個跨地作案的犯罪團伙。
今年初,平潭警方分別在湖南岳陽、廣西賓陽、廣西恭城先后抓獲犯罪嫌疑人陳某、黃某和謝某,并扣押到一套作案工具。
據(jù)查,陳某和謝某曾分別在平潭、深圳娛樂會所工作。2013年至2014年,他們在給客人刷卡買單時,暗中用“磁條卡信息采集器”復制銀行卡信息,并趁機偷看客人輸入密碼。
“有的客人直接將卡交給服務員幫忙買單,這種情況下更容易得手。”據(jù)警方介紹,通過這種方法,陳某和謝某共收集到將近50張的銀行卡信息及密碼,制作成新的銀行卡盜刷。(記者 劉清華 通訊員 王曉柔)
責任編輯: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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