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平潭地稅局:全省“率先”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
原標題:全省率先!平潭地稅記錄執法全過程
提升規范執法和文明執法水平
平潭網12月15日訊(平潭時報記者 丁彬媛 通訊員 林孝平)近日,平潭某房產中介公司的財務人員林女士收到區地稅局的《催報催繳通知書》時發現,地稅工作人員的肩章上方多了一臺攝像裝備。原來,近期區地稅局給管理分局和稽查局執法人員統一配備了執法記錄儀,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
林女士說:“地稅工作人員使用執法記錄儀之后,執法行為明顯更加文明、規范了,也有利于納稅人監督稅務人員的行政執法行為,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
今年以來,區地稅局積極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分別于今年7月份、11月份在全省稅務系統中率先出臺《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設備使用管理辦法(試行)》和《詢問(調查)工作實行全程同步錄音錄像的規定》,并在稅收執法過程中率先啟用執法記錄儀與全程同步錄音錄像詢問室,取得了良好成效。
據介紹,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是今年國務院、省政府和國家稅務總局推行三項制度試點工作之一,對于深化自貿區綜合執法體系改革,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履行職責,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平潭地稅征收管理與法規處王曦介紹,平潭地稅相關執法記錄設備主要運用于入戶文書送達、執法現場處置突發群體性事件、稅務約談及調查筆錄等方面。在相應管理辦法中,平潭地稅明確規定了設備使用、管理、工作流程等內容,要求對執法行為全程進行同步錄音錄像,同時指定專人為設備管理員,做好記錄文件的存儲、整理和加密,確保證據完整有效,提升規范執法和文明執法水平。
為進一步規范執法記錄設備的使用,平潭地稅在出臺管理辦法的同時,積極加強干部培訓,要求執法干部在表明身份、說明理由、告知權利義務、聽取陳述申辯、文書送達等執法環節中使用合法、規范的執法語言,切實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自8月份以來,平潭地稅結合土地增值稅清算、無稅單位納稅人信息夯實、稽查等工作,已在稅收執法中累計使用執法記錄儀86臺次,有效規范了稅務人員的執法行為,納稅人滿意度顯著提升,期間實現零訴訟、零復議、零投訴,有力促進了平潭自貿區營商環境的優化。
責任編輯:黃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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