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網-海峽都市報訊 (見習記者 黃麗 通訊員 林婷 翁建明) 妻子喜歡在外和舞伴跳舞,丈夫時常看到妻子和別的男人勾肩搭背,懷恨在心多年,竟然想拿柴油燒死妻子全家。近日,涵江法院認為吳星(化名)為泄私憤,放火焚燒他人房屋,危害公共安全,以放火罪判處吳星有期徒刑4年6個月。
49歲莆田江口人吳星的妻子陳萍萍(化名)是一名跳舞愛好者,陳萍萍經常喜歡與舞伴一起跳舞,引得丈夫吳星打翻了“醋壇子”,常年懷疑妻子有外遇。
2009年6月29日晚,陳萍萍與一陌生男子在江口赤港農場附近的草地上有說有笑,吳星剛好撞見這一幕,更是堅定了妻子有外遇的想法,認定該陌生男子是陳萍萍的情人,當時便怒氣沖沖地隨手拿根竹棍子上前毆打兩人,打完后吳星將陳萍萍強行拉回家中。
兩人在家大吵后,陳萍萍賭氣回了娘家。過了近一個月,吳星打電話到其妻娘家,向妻子及其岳父提出讓妻子回家,遭到拒絕,他異常憤怒,便沖著電話吼:“你們日子別想好過,我要報復你們,要你們死 說到做,到。”妻子一直不回家,吳星越想越覺得妻子在外面有事情,他懷恨在心,一直找機會想報復。2009年8月1日凌晨,吳星攜帶事先準備的一塑料桶柴油(重9升)及一白色尼龍編織袋(內裝用柴油潑過的多件破舊衣服)等引燃物品,騎著摩托來到其妻娘家(該房屋東西兩側有其他民宅),利用梯子爬上二樓,然后將已潑上柴油的破舊衣服點燃后,扔到一木制八扇門處,看著門扇燃燒后逃離現場。幸虧陳萍萍及時發現火情,呼叫眾鄰居將大火撲滅,大火未造成嚴重后果。后經鑒定,被燒毀的木制八扇門價值為人民幣7322元。
責任編輯:吳光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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