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網—海峽都市報訊 (本網記者 陳盛鐘) “水表多跑了上百噸水怎么辦?”近日,家住市區漢庭小區的市民鄭女士向本報968111新聞熱線反映,自己家原來的水表不知道什么原因一直“多拉快跑”,在幾個月的時間內竟然多跑了上百噸水。昨日,記者從小區物業處了解到,對于鄭女士遇到的情況,需要她本人去做鑒定。
鄭女士的家位于漢庭小區B區10號樓最后一層,家里只有她和女兒兩人居住,之前還曾有保姆在家幫忙照看家務。鄭女士對記者說,從2009年起,她就發現家里的水費比以前明顯多了,但自己一直沒太在意此事。后來,水表就反復無常了,有時是每個月一二十噸,有時變成了五六十噸。等物業上門收水費時,她才知道10個月間她家共用水220多噸,比正常情況下多用了兩倍左右。“我們家就兩三口人在用水,平時也很注意節約用水,怎么會一下子多用了這么多水?”帶著疑問鄭女士請人到家里仔細檢測了一遍,并未發現家中有漏水現象,最后她確定那一段時間是水表多跑了。于是,鄭女士趕緊更換了新的水表,如今她家每月用水維持在8噸左右。
該小區物業的一位負責人表示,因為鄭女士住在高層,屬于二次供水區域,平時的水費由物業幫忙代收。“對于鄭女士,我們之前也已經通知過她本人,讓她拿著有問題的水表去做一下鑒定。”這位負責人說,遇到這種情況,肯定是需要業主自己將水表送去有關部門做鑒定,如果鑒定結果證明水表確實是壞的,物業方面會將因為水表問題多收取的水費退還給鄭女士,在這之前物業肯定還是會按照抄表數收取水費的。
隨后,記者就此問題咨詢了律海律師事務所蔡維庭律師。蔡律師表示,對于鄭女士遇到的情況,確實需要其本人送去計量單位做鑒定,如果鑒定結果表明其水表確有問題,業主就可以拿著相關鑒定書去向物業要求履行其承諾,退回多收取的水費。
責任編輯: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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