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見習記者 陳麗明 通訊員 徐宗輝 林嵋嬌
本報訊 10年間有一半的時間是在監獄里度過的,莆田秀嶼區一女子張某出獄后仍然不思悔改,8個月內連續詐騙8起。昨日,記者從莆田市秀嶼區人民法院獲悉,張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3個月,并處罰金1.5萬元。
據悉,張某曾因犯詐騙罪,于2001年5月18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2002年6月20日刑滿釋放;又因犯詐騙罪,于2003年12月9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2006年2月16日刑滿釋放。
秀嶼區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某曾因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執行完畢后,5年內再犯屬于累犯,應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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