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手從莆田逃到河北,以為多年了作案痕跡早就消失,被民警擒獲時叫囂:“我是良民,一定是你們搞錯了”
海都網-海峽都市報訊(N本網記者 許愛瓊 見習記者 陳麗明 通訊員 周金贊 劉章杰) 10年前,莆田秀嶼區山亭鄉一名年僅16歲的少年吳某鵬因缺錢花,持水果刀殺死店鋪老板,之后從店中拿走幾十元錢,在地攤上買了一套衣服換掉作案時所穿的衣服,隨后逃到外地。吳某鵬沒想到的是,他作案時留下的血跡,成了秀嶼警方破案的關鍵,日前他在河北邯鄲市被抓獲。剛開始審訊時,吳某鵬竟叫囂:“我是良民,一定是你們民警搞錯了吧!”
少年持刀殺人血液滴落現場
2001年3月23日,年僅16歲的吳某鵬身上缺錢花,便想到了去搶劫。他事先攜帶一把水果刀,來到秀嶼區山亭鄉忠門二中學校對面陳某某所開設的桌球及錄像店里玩,直到當天晚上十一二時,見陳某某店里沒有其他顧客,陳某某又起身到錄像廳里頭更換VCD片,吳某鵬立即起身取出隨身攜帶的水果刀,架在了陳某某的脖子上,逼陳某某拿錢給他。
陳某某聲稱自己沒有錢,并極力呼救、反抗。生怕搶劫敗露的吳某鵬,拿著水果刀朝陳某某脖子連割幾刀,直至她當場死亡。見陳某某停止了反抗,吳某鵬順手取來店中的一件白色裙子將尸體蓋住,隨后開始在店中找尋值錢的財物。他先用店中一把螺絲刀將柜臺抽屜撬開,然后從中取走幾十元錢。之后,吳某鵬將店里的開關及門關好,從店后門離開。途中,吳某鵬將兇器水果刀順手扔到路邊的水池中,然后悄悄地回到自己的家里。
次日天剛亮,吳某鵬從山亭鄉來到笏石街道,使用在陳某某店中取來的錢在地攤上買了一套衣服,將自己作案時所穿的衣服換下后,順手扔在路邊的垃圾桶里頭,然后開始他的10年逃亡之路。
就在吳某鵬用水果刀割陳某某脖子的過程中,由于陳某某的極力反抗,吳某鵬的手臂、手指等處被自己手中的水果刀割傷,血液滴落在案發現場。秀嶼警方在接到群眾報警后,從案發現場提取到吳某鵬的血液。
10年后逃犯成了富商
今年公安系統開展“清網行動”,秀嶼公安分局偵查人員對歷年命案進行了再調查,其中對10年前的上述命案十分關注。經過摸排和DNA技術手段的運用,發現吳某鵬有重大的作案嫌疑。走訪中,民警還獲取了一條重要線索:吳某鵬近些年來一直在河北省邯鄲市經商并致富。為此,秀嶼分局刑偵大隊的民警前往河北省邯鄲市對吳某鵬進行抓捕。
在當地警方的協助下,該局偵查人員把犯罪嫌疑人吳某鵬的幾個住所全部摸排清楚,連續在犯罪嫌疑人的住所附近蹲守了兩天三夜。8月19日,民警終于在邯鄲市叢臺區將吳某鵬抓獲。
開始審訊時,吳某鵬拒不認罪,還說:“我是良民,十多年來本人一直在外地務工經商,你們民警一定是搞錯了吧?”此時,辦案民警適時出示證據并進行政策攻心,在確鑿的證據面前,吳某鵬如實供述自己10年前殺人的事實。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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