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收入超出標準、出嫁、戶口遷移、死亡等不符合條件的清出低保范圍
海都網-海峽都市報訊(本網記者 陳盛鐘)上周,本報報道了涵江區取消22戶假低保戶,其中一戶低保戶家庭竟擁有兩輛小車的消息,文章引起市民政部門有關領導高度重視。昨日,記者了解到,在今年12月20日前,莆田市將對全市所有城鄉低保對象進行一次全面核查,并對收入超出標準、出嫁、戶口遷移、死亡、優親厚友等不符合條件的清出低保范圍。
鄉(鎮)村(居)100%核查
市民政部門發出的《關于開展2011年城鄉低保動態管理的通知》明確,為進一步提高確定低保對象的準確度,從9月20日至12月20日,對全市所有城鄉低保對象進行一次全面核查。核查時必須做到:查不漏戶、戶不漏人、一戶一檔,把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納入保障范圍,對收入超出標準、出嫁、戶口遷移、死亡、優親厚友等不符合條件的清出低保范圍,并做好政策解釋工作。
同時,對擬納入的低保對象按照“戶報—村評—鄉審—縣批”的程序,規范操作,及時納入。今年動態管理為期3個月,縣(區)抽查率須達50%以上;鄉(鎮)村(居)核查率達100%。在動態管理結束后,還要及時做好低保對象信息采集、錄入、核對工作,進一步完善低保對象的檔案整理工作。
對申請家庭情況進行民主評議
根據部署,對現有的和新申請的低保家庭,將堅持“誰調查、誰負責、誰簽字”的原則,采取“聽、看、查、訪、算”的方法,組織人員對其家庭的收入、勞動力和生活狀況進行調查,并將調查、核算結果作為評議小組會議評議依據,防止評議人憑印象憑感覺做選擇,杜絕“人情保”“關系保”等現象發生。
入戶調查后,村(居)評議小組要召開評議會議,對申請家庭情況進行全面民主評議,評議小組除村級代表參加外,鄉鎮民政干部或鄉鎮包村干部必須參加,低保評議會議要做好記錄,全體評議成員均要在會議記錄上簽字,確認評議結果。要通過以上措施,形成鎮、村二者相互配合、相互牽制、相互監督的工作機制,杜絕個別低保對象實際上由村級組織“說了算”的現象發生。
與此同時,對應享受低保政策的家庭,要在村(居)公開欄公示,公示時限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有舉報有異議的要組織力量重新核查,做到不錯不漏。
責任編輯:王觀石
- 最新莆田新聞 頻道推薦
-
莆田渭陽村:農歷三月三 畬鄉烏飯香 2017-04-02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