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網-海峽都市報訊(本網記者 許愛瓊)年底前,莆田市所有國有、集體所有制的市場攤位費,原則上將一律降低50%收費。對于合法運載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將免收通行費。記者昨日獲悉,為穩定莆田市食品價格,莆田市物價局于9月27日出臺《關于貫徹省市政府穩定當前食品價格工作措施實施意見》,將全面規范食品流通環節亂收費行為。
當市場鮮豬肉(精瘦肉、肋條肉)、雞肉(白條雞)、雞蛋零售價格月環比平均漲幅超過20%,蔬菜(上海青、空心菜、大白菜、圓白菜、菜花)零售價月環比平均漲幅超過40%時,將啟用價格異動協商機制,各縣(區、管委會)在組織加大市場投放的同時,要與企業協商確定主要副食品的協議批發價和協議零售價,價差部分由財政專項資金中撥補,平抑市場價格。
即日起,還將全面清理市場攤位等收費標準,所有市場攤位費和超市進場費一律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在成本調查的基礎上,按照保本微利原則,由市、縣(區)價格主管部門統一核定標準,市場、超市投資或經營主體對攤位費和進場費的收費標準一律對外進行公示。對違反規定亂收費的,將及時勸誡,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查處。全市國有、集體所有制的市場攤位費,年底前原則上一律降低50%收費。
同時,全面開通食品“綠色”通道,對整車合法裝載運輸鮮活農產品車輛免收通行費,對符合要求的配送蔬菜等農產品的車輛,允許24小時城內通行和便利停靠,不得對該類車輛亂收費,物價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實行不定期或“喬裝打扮”檢查,確保政策落實。
責任編輯:李牧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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