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網10月14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蔡學偉 通訊員 程仁武) 如今,互聯網+時代,網購給人帶來無限的便利,可一旦買到不合格的商品,面對虛擬的商家,該如何為自己維權呢?近日,家住莆田城廂區的許先生就遇到了這樣一件麻煩事。
向本地部門投訴 卻遇無管轄權尷尬
不久前,許先生在網上訂購了120盒糕點,貨值1000多元。這幾天,他收到商家寄來的貨品,可打開包裝禮盒后,他發現這些糕點的包裝盒及包裝袋上都未標明生產日期、保質期和配料等信息,明顯為不合格產品。
為了討個說法,許先生攜帶該批糕點向城廂區食藥監分局投訴,并向執法人員表達他的兩個訴求,即要求執法人員沒收該批食品并以涉嫌銷售三無食品,對出售糕點的網點進行立案調查。
食藥監執法人員受案登記,根據許先生所出具的網購快遞簽章,執法人員發現其是通過天貓官方網站上的“熊老大食品”旗艦店購買的商品。經營者所在的地址是浙江省杭州市塘棲鎮。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莆田城廂的食藥監部門是沒有管轄權的。這樣一來,就無法為許先生維權了。
部門:維權先要保留證據
針對徐先生該如何維權,記者采訪了莆田食藥監部門,城廂食藥監分局的工作人員介紹說,該投訴件中的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所在地、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所在地或者生產經營場所所在地均在杭州市,根據相關規定,莆田的食藥監部門確實沒有相應的管轄權,應由杭州市市場管理局受理許先生的訴求。
該工作人員表示,另外,作為消費者也可以向交易平臺要求賠償。因為相關規定明確消費者通過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購買食品,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向入網食品經營者或者食品生產者要求賠償。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網食品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由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賠償。
食藥監執法人員提醒消費者,在網購食品遇到食品消費糾紛時,應該保存好票證及證據,必要時可拍照或錄像,通過向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中的類似“店小二”進行維權,或者將所取的視頻及照片材料上傳至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所在地、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所在地或者生產經營場所所在地等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官方網站,或直接撥打“區號+12331”進行投訴舉報。
責任編輯: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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