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網11月3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林養東) “優惠的價格沒體現,發票上還少了一萬元。”昨日,市民鄭先生致電海都新聞熱線95060反映,國慶期間他在莆田電商未來城購房時,銷售人員稱可參加一萬元抵兩萬元的優惠活動,他最終交了19萬余元,但昨日才注意到發票上才18萬余元。開發商莆田聯欣盛電商產業園開發有限公司表示,市民參加的是由第三方組織的團購優惠活動,實際簽訂的購房價格是優惠后的價格,其中一萬元交給第三方,發票可由其提供。
市民:質疑開發商欺瞞消費者
鄭先生介紹,國慶期間他與家人前往莆田電商未來城看房,銷售人員稱有“一萬抵兩萬”的優惠活動,且只有國慶期間才有。于是,鄭先生在10月7日簽訂了購房協議,交了4萬元,其中3萬為定金,1萬用于參與優惠活動,對方也分別給了兩份收據。
10月14日,鄭先生與開發商簽訂了購房合同,又交了15萬余元,隨后開發商向鄭先生開具了兩張發票,由于時間匆忙,鄭先生也沒多看就收起了發票。鄭先生說,昨天將發票拿出來看時才發覺不對勁,他一共交了19萬余元,而兩張發票上的金額加起來只有18萬余元。
鄭先生說,他買的房子總價80多萬元,面積90多平方米,合同上的首付款是17萬余元,還有近1萬元的專項維修基金。銷售人員說有“一萬抵兩萬”,但他并沒有發現抵的兩萬元用在哪里,反而發票上少了一萬元,質疑開發商故意欺瞞消費者。
開發商:首付款總價已優惠2萬
電商未來城位于城廂區龍橋街道洋西村,開發商莆田聯欣盛電商產業園開發有限公司有關負責人吳先生介紹,市民參與的是由第三方組織的團購優惠,這一萬元也是交給第三方,雖然當時沒有開具發票,但是現在市民仍可前往,第三方可提供相應的發票,與開發商出具的有所不同。
至于優惠方面,吳先生稱,市民所簽訂購房合同上的價格就已經是優惠的價格,總價也優惠了2萬元,并未欺瞞消費者。
對于開發商的解釋,鄭先生表示無法接受。“當時我們是直接去售樓部,誰知道還有個第三方。”鄭先生說,銷售人員根本沒說清楚這些事,且他買的是房子,發票肯定是由開發商提供,而第三方提供的發票對他來說沒有意義。
莆田市法律援助中心王律師認為,這類事件中關鍵是開發商所說的團購是否合法,是否具有法律效應,若這個團購存在貓膩,消費者可采取法律手段維護權益。王律師提醒,市民購房時,每個細節都要向開發商了解清楚。
責任編輯: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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