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網訊 (福建日報記者 方煒杭 通訊員 張平 黃太有)日前,明溪縣法院在審理一起非法加工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案件中,依法對被告人發出“珍貴樹木保護令”。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并承諾嚴格遵守“保護令”,履行環境資源保護義務。“珍貴樹木保護令”是明溪法院繼“管護令”“護鳥令”后又一生態司法保護創新舉措,這也是全省首份“珍貴樹木保護令”。
據主審法官介紹,法院根據被告人犯罪情節和認罪悔罪表現,依法對其適用緩刑,并責令被告人自覺履行珍貴樹木(或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的保護義務。
責任編輯:黃仙妹
- 三明明溪縣法院發出首份“珍貴樹木保護令”2018-09-20
- 突發!凌晨福建地震!多地震感強烈!床在搖、樓在晃、多少人被嚇醒!你呢?2018-07-12
- 最新三明新聞 頻道推薦
-
給力!三明警方再戰“炸街族”,還城市安寧!2019-03-30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下載海湃客戶端

關注海峽網微信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