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清流一村民野外用火被判刑!
人們常說愛情的火花最甜蜜,森林的火花最無情。可有的人在野外對防火“不以為然”,殊不知你的一個不小心,就可能造成重大損失,付出沉重代價。
案情簡介
2018年2月14日,被告人羅某某午后到自家農田田埂挖路,因農田里的雜草將其絆倒,羅某某順手用隨身攜帶的打火機將雜草點燃。未曾想到點燃后遇上大風,不慎點燃了周圍了樹木。
火災發生時,羅某某也嘗試把火撲滅,但火勢趁著風力,很快失去控制并向山上蔓延。羅某某趕緊找人幫忙報火警,并在現場幫忙一同滅火。
在消防人員、村工作人員及部分村民的共同努力下,大火最終在當晚18時許被撲滅。
經林業技術人員鑒定,火災被燒毀有林地面積667畝,林種為用材林,樹種為馬尾松。
判決結果
2018年6月26日,清流法院生態環境審判庭來到案發地,公開巡回審理被告人羅某某失火罪一案。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羅某某違反森林法規,在禁火期擅自在田間用火,不慎引發森林火災,造成過火有林地面積667畝,其行為已構成失火罪。
案發后,被告人能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火災發生后積極參與救火,并承諾對失火林地進行復綠補種。
考慮以上情節,法院最終依法判決被告人羅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同時發布禁止令,判令被告人在緩刑考驗期內,禁止野外用火。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
放火、決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防范森林火災小課堂
1、上山時嚴禁使用明火作業或者燃放易燃易爆物品,以減少引起森林火災的機會。同時切勿隨地亂扔飲料等包裝瓶,因為陽光強烈時會聚光后產生明火,導致火災。
2、切勿在非指定的地點露營,生火煮食,要吸煙的朋友應避免吸煙,煙蒂和火柴必須完全熄滅才可拋棄于垃圾箱內或帶走。
3、山火在白天較難看見,在林區要隨時留意飛灰和火煙味。如發現山火,切勿隨意試圖撲滅山火。應盡快遠離,并撥打森林火警電話進行報警。
4、在山上祭掃時,嚴禁動用明火、吸煙、燒香燭、燒紙錢、燃放鞭炮,防止火燒連“林”。最好攜帶鐵鍬、水桶等滅火物品,以防疏忽造成突然著火。
5、如不幸遭遇山火時,切不可與火賽跑,一旦順風而逃,極易被山火追上并圍堵住。最佳的逃生方法是用沾濕的毛巾捂住口鼻,并沿著逆風方向,向下或橫走,選擇少植物的路線逃生。
6、逃生時,將身上的衣服浸濕可以為自己多添一層保護。一旦身上著火,則應盡量先把衣服脫掉,將火拍滅或踩滅;如果來不及脫衣服,也可以臥倒在地上,通過翻滾把身上的火苗壓滅。
森林防火 “十禁止”
1、禁止在林區開墾燒荒
2、禁止在山林內吸煙,丟煙頭、火種
3、禁止在山林邊燒田埂、秸稈
4、禁止在山林內燒木炭
5、禁止在山林內燒火煮飯,取暖、點火照明
6、禁止在山林內燒火驅獸和持火把照明
7、禁止在山林內上墳燒香化紙、放鞭炮
8、禁止小孩在山林內玩火
9、禁止在山林邊亂放煙花炮竹
10、禁止在山林內和山林邊的其它用火
法官說法
Q1、森林火災是林業生產最可怕的災害,一旦發生,往往會帶來毀滅性的后果。火災不僅燒毀森林,而且還降會低森林的繁殖能力,引起土壤的貧瘠,破壞森林涵養水源,嚴重的甚至會導致生態環境失去平衡。
Q2、大多數村民可能知道森林火災的危害,但缺少基本的用火常識,不知道禁火期是什么時候,在遇到火災時也缺乏相應的救火行動。這就提醒我們,除了在政策上要頒布高火險禁火通知、技術上更新自動報警系統、管理上加強人員定期巡查外,更應該加大政策的宣傳警示教育作用,讓村民自覺加入到森林防火的隊伍中來。
Q3、除此之外,清流法院還將在村里開展防火知識講座,發放宣傳手冊,播放宣傳視頻,讓這些謹慎用火和防火的知識、觀念能深入人心,集群眾之力才能真正達到效果,還森林一片生機勃勃,造福后代子孫。
(作者:盧玉)
責任編輯:黃仙妹
- 即日起至4月15日 泉州林區嚴禁一切野外用火2019-03-26
- 即日起至4月15日 泉州林區嚴禁一切野外用火2019-03-26
- 無證電焊引發火災致一人死 德化一男子因失火罪獲刑2019-03-08
- 最新三明新聞 頻道推薦
-
給力!三明警方再戰“炸街族”,還城市安寧!2019-03-30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