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勞動新規4月1日施行,為大企業員工設置加班時長上限,尋求應對企業界“加班文化”。
新規要求大企業員工加班時長每月不得超過45小時、每年不得超過360小時。如果遇到業務繁忙時期,員工加班時長可以適當增加,但每年至多“寬限”6個月。
如果違反上述用工規定,企業面臨每一人次30萬日元(約合1.8萬元人民幣)罰款。
中小型企業明年4月開始施行這一規定。
考慮勞動力短缺狀況,新法給予個別職業5年緩沖期,涉及建筑工人、出租車司機、醫生、卡車司機。咨詢師、金融交易員等高技能、高薪職業不受新法規約束。
一些反對人士質疑新法規能否明顯改變“加班文化”。官方數據顯示,日本2017財政年度190人“過勞死”,包括自殺。
日本廣播協會2017年證實,一名2013年因心臟病去世的女記者是“過勞死”,時年31歲。她去世前一個月內加班159個小時。
責任編輯:莊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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