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最高法院11日對前總統樸槿惠親信崔順實“干政”案作出終審判決,崔順實腐敗、“干政”等多項罪名成立,被處18年監禁,另處罰款200億韓元(約合1.2億元人民幣),追繳63億韓元(3728萬元人民幣)。
最高法院支持首爾高等法院今年2月作出的判決,持續三年多的崔順實“干政”案司法審理過程至此正式結束。
韓聯社報道,崔順實本人以肩傷未愈為由,當天沒有出庭。她的律師對媒體記者說,法院判決顯示司法系統受到政治輿論的影響,沒能公正審理案件。
現年64歲的崔順實2016年11月被捕。檢方指控她利用自己與時任總統樸槿惠的密友關系,伙同政府官員向三星集團等50家韓國企業索取總額774億韓元(4.6億元人民幣)的賄金以充實她控制的兩家基金會,為家人牟取私利,并在沒有任何公職在身的情況下獲取政府機密文件、對樸槿惠政治決策施加不當影響。這一丑聞最終導致樸槿惠2017年初受彈劾下臺、隨后獲罪入獄。
崔順實始終不認罪。首爾法院一審二審均判處她20年監禁,最高法院去年8月將案子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審。今年2月的判決減為18年監禁,并削減追繳金額。(沈敏)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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