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居住在日本茨城縣的陸上自衛官向東京地方法院提起訴訟,以解禁集體自衛權的安保相關法違反憲法為由要求法院確認其沒有義務服從在“存亡危機事態”時下達的防衛出動命令。該訴訟于3月30日提起。
日本共同社7月13日報道說,本案7月11日進行了第一次口頭辯論,日本政府方面認為“原告的權利和法律地位不能說存在危險和不安”,要求法院予以駁回。
起訴書稱,原告于1993年4月加入自衛隊并宣誓“遵守憲法”。原告并未同意基于2016年3月起施行的安保相關法的防衛出動命令,表示如果接到上述命令恐將面臨生命危險等。
日本政府方面則主張稱,該自衛官不屬于直接進行戰斗的部隊,即使出現存立危機事態也不一定會接到出動命令,起訴并無好處。
日本防衛省負責人稱:“和平安全法制符合憲法,原告的主張令人遺憾。”
責任編輯:陳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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