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已經立案,廖建勛稱希望訴訟能加快取消年票的進程
昨日獲悉,作為最早為年票上書的廣州律師廖建勛,前日又一紙訴狀將廣州市交委和市政設施收費處告上法庭,要求判決年票及滯納金違法,并退還他繳納的1768元年票和滯納金。
在今年初舉行的廣東省以及廣州市“兩會”上,“取消年票”成為熱門話題。
前日上午10時,律師廖建勛來到廣州鐵路運輸第一法院遞交起訴書等資料后,法院工作人員向其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書》。這意味著該案件已被立案。
廖建勛稱2014年他購買了一輛粵A號牌的小轎車。其后,廣州市市政設施收費處于2015年11月24日向他收取了2014年車輛通行費477元、滯納金311元及2015年度的車輛通行費980元。廖不服,于2015年12月向廣州市交委提起行政復議。
今年1月28日,廣州市交委向他送達了《行政復議決定書》,認為廣州市車輛通行費年票制有法律依據且經合法審批手續。年票是車輛通行費的一種具體收費方式,并非增設的收費項目,并未違反《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的規定。此外,收費也取得了廣東省收費許可證,程序合法。
廖建勛對此回復表示不服,便于前日上午向廣州鐵路運輸第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法院裁決。
希望訴訟能加快取消年票的進程
對話
新快報:在春節前的省“兩會”上,省交通廳廳長曾兆庚曾承諾要逐步取消年票,為何您還要繼續上訴?
廖建勛:即使政府部門取消年票也只是行政行為,起訴的目的是希望在法律上明確,年票的收取是不合法的。也希望這次訴訟能加快年票取消的進程。
新快報:如果廣州市交委主任陳小鋼出庭應訴,想和陳小鋼說什么?
廖建勛:之前還沒有機會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當面溝通過。知道廣州市交委只是執行,希望在出庭應訴時,向部門負責人表達年票不合法之處。作為市交委行政負責人,陳小鋼也應該向上級部門反映民眾這種呼聲。
廖建勛和“年票”的三次較量
鏈接
1.2013年,廖建勛就年票問題將廣州市市政設施收費處及廣州市交通委員會告上了法庭,被駁回。
2.2015年12月8日,廖建勛認為廣州收取年票的做法與上位法相沖突,因此向廣州市交委遞交關于取消年票的行政復議。2016年1月28日,廣州市交委向他送達了《行政復議決定書》,決定維持廣州市市政設施收費處向廖建勛收取年度車輛通行費及年票滯納金的行為。
3.2016年2月16日,廖建勛對市交委作出的《行政復議決定書》不滿,向法院遞交訴訟,起訴市交委。
責任編輯:陳錦娜
- 最新國內新聞 頻道推薦
-
快遞小哥撿到500萬是怎么回事?錢被誰領走?2017-04-10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