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政府財政科科員馬某,得知領導——北京市大興區區委常委、統戰部部長溫震被紀委帶走調查,先是趁人不備進入溫震辦公室盜竊,后來看到單位沒有任何反應,于是膽子更大了,索性撬門進入盜竊,結果被抓獲。馬某不僅盜走美元、歐元等現金,甚至連巧克力、北京野生動物園贈票也不放過,所盜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5000多元。
法制晚報記者上午獲悉,法院一審以盜竊罪,判處馬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據悉,去年年底,二中院以受賄罪判處溫震有期徒刑8年。在庭審中溫震曾表示,自己以前確實丟過金條等物品。
檢方指控
財政科公務員兩次行竊單位辦公室
32歲的馬某是黑龍江省密山市人,大學本科文化,原系北京市大興區黃村鎮政府財政科的一名公務員,因涉嫌犯盜竊罪于2014年10月9日被取保候審。
檢方指控,2014年8月30日10時許,馬某在工作期間,趁他人不備,從北京市大興區政府辦公樓1003辦公室竊取了現金200美元(折合人民幣1232.94元)。
2014年10月2日16時許,馬某撬門再次進入北京市大興區政府辦公樓1003辦公室,竊取現金305美元、80歐元、20元港幣、5元新西蘭幣(共折合人民幣2540.6元),以及TUMI包1個(經鑒定價值人民幣1200元)、黑色腰帶1條(經鑒定價值人民幣120元)、德芙巧克力6塊(經鑒定價值人民幣43.2元),以及冬蟲夏草1盒、北京野生動物園贈票70張。
馬某此后將被盜現金505美元、80歐元、20元港幣(共折合人民幣3749.69元)存入自己的銀行卡內。
馬某于2014年10月2日經電話傳喚到相關單位接受調查,其如實供述上述主要事實。
在審理期間,馬某退交賠償款3749.69元。
庭審認罪
被告人自首退贓
因盜竊罪輕判緩刑
在庭審中,馬某表示認罪。
法院認為,馬某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鑒于馬某犯罪以后電話通知到案,到案后如實供述其盜竊罪行且當庭認罪,視為自首,法院依法從輕處罰。
法院一審以盜竊罪,判處馬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1000元。扣押在案的現金及TUMI包、德芙巧克力等贓物,發還給被害人。
案件揭秘
領導被查下屬兩次行竊
表面看起來,這只是一起普通的盜竊案,其實馬某偷的1003辦公室并非普通的辦公室,他的主人是時任北京市大興區區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區直機關工委書記的溫震,馬某偷的就是溫震的東西。
在馬某被抓后不久的2014年10月31日,溫震被羈押。溫震在2014年8月23日即被有關部門從辦公室直接帶走調查。7天后,馬某進入溫震辦公室實施了第一次盜竊;一個多月后,馬某再次進入溫震辦公室,實施了第二次盜竊。
責任編輯: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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