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離婚的少婦、被告女子王梅(化名),利用被害人年輕社交經驗不足、網絡防范意識較差的特點,不斷編造理由以談戀愛之名“借取”錢財,以滿足自己的揮霍私欲。其中,受騙男子之一的洪耷(化名),還是某職業技術學院的大一學生,在王梅的迷惑和謊言之下,四處舉債甚至借下高利貸供“女友”王梅揮霍!近日,鎮江揚中法院依法判處王梅有期徒刑四年,罰金人民幣5萬元;此外,對被告人王梅未退贓部分繼續予以追繳后發還被害人。
據法院方介紹,2015年2月至8月,被告人王梅通過在網絡空間上傳她人的美女照片,并佯稱是其本人。然后,通過隱瞞真實年齡信息、已經離婚等家庭狀況的方式,騙取網友洪耷、凌某、章某的信任。期間,她都以與對方談戀愛為名,并多次以購買手機、外出需要路費、住宿費用等理由,騙取“男友”們的財物,合計價值人民幣7.3萬余元。
其中,王梅從被害人洪耷處騙取錢財就合計高達6.8萬余元,從被害人凌某處騙取錢財合計1400元,從被害人章某處騙取錢物,合計3900余元。
據被告人王梅交待,起初她在一款電腦游戲社交群里與洪耷相識,為博取對方興趣,于是就上傳別人的美女照,隨后虛擬美女身份與洪耷在網上談戀愛。看洪耷逐漸陷入自己的圈套后,王梅就編造各種理由,騙取洪耷的信任并多次借錢,“其實她的真實目的,就是想從他們身上騙錢花,所以那些理由自然也都是假的”。
庭審中,法院查明,事實上,王梅是一名離婚的少婦,她在兩年前就已經離婚,而離婚后又一直沒有收入。而王梅騙來的錢財,全部都用于上網玩游戲、吃飯、住宿等,直至揮霍一空。“我現在非常后悔,感覺對不起洪耷”,騙局被戳破歸案后,王梅這樣對審訊民警說。
主審法官告訴記者,悲劇的是,被害人洪耷還是某職業技術學院的大一學生。那么,大一學生,又哪里來的這么多錢財?
荒唐的是,審理中查明,洪耷被騙的錢財,一部分是向大學同學的借款,一部分則是向優貸、青檸、中普等近二十個借貸平臺,各借貸人民幣1000元到6000元不等。在四處舉債之外,更叫人詫異及匪夷所思的是,深陷王梅謊言中無法自拔的洪耷,由于不停受到王梅的欺騙,在實在沒有渠道籌錢的情況下,最后竟還向社會人士借了一批“高利貸”。
法院方表示,案發后,王梅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系坦白;且在庭審中自愿認罪,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法院遂作出如上判決。
案件雖然已經依法宣判,但主審法官卻認為事情遠沒有結束。“王梅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隱瞞事實真相,多次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本案對被告人王梅的打擊是嚴厲的”,該名法官說,但同時帶給被害人洪耷的教訓卻是慘痛沉重的。
“細想一個大學生如此缺乏防范心理,深陷網戀被騙近七萬元都不直覺,如果不是他人報警而案發,到底他要被王梅騙到哪天?還會被她騙取多少錢?這些都著實令人震驚、后怕!”故此,主審法官表示,結合此案,在網絡發展如此迅速的今天,必須相應加強對孩子的教育,“通過一些經典案例的回放和警示,教會他們基本的防范措施。”(通訊員 王輝 記者 萬凌云)
責任編輯: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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