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曉林
曹寶華
張曉慶
朱建民
昨日,財政部部長樓繼偉表示,對于企業和雇員,勞動合同法的保護程度是不平衡的。“本意是保護勞動者,但可能最終損害了一些勞動者的利益。”
當天,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記者會在北京召開,樓繼偉在記者會上發表上述觀點。
“職工不努力,企業很難解雇”
樓繼偉表示,現行勞動合同法是以標準工時制為基礎,不適合靈活用工。對于外向型的以加工貿易為主的企業,在“沒有訂單的時期會比較為難”。此外,薪酬的過快上漲可能造成企業成本上升,使企業遷至其他國家,最終減少勞動者就業機會,損害的還是勞動者的利益。
“這幾年薪酬上漲是超過勞動生產率的,長期這樣是不可持續的。這里有各方面原因,不能說跟勞動合同法沒有關系。”樓繼偉說。
樓繼偉同時表示,現行勞動合同法對在職職工保護較多,但職工可以提前一個月不說明原因辭職,會影響企業對員工技能培訓的投入;另一方面,如果一個職工工作不努力,企業很難對其解雇,“位置只能被占著,對新入職的職工就會形成歧視”。
一個月兩提勞動合同法問題
在今年2月召開的中國經濟50人論壇上,樓繼偉也曾以學者身份表示,勞動合同法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勞動力市場僵化。職工可以不說明任何原因辭職,但企業主不能隨意解雇工人,這降低了企業投資人力資本的意愿。去年在清華大學經管學院的演講中,樓繼偉亦提出過類似觀點。
“這些問題會對整個經濟產生影響,財政在支出和收入方面也都因此受到了影響,我們需要做出矯正。”樓繼偉說:“至于要不要修法,怎么修,財政部是個宏觀部門、綜合部門,修法不是財政部的事。但看到問題要指出來。”
★焦點
“職工與企業可以協商工資”
全國人大代表、全國總工會副主席、農民工,這些都是巨曉林的身份標記。昨日,針對勞動合同法問題,巨曉林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從公平性來說,當前的勞動合同法對職工和企業是一樣公平的,而且現在工資也可以協商。
巨曉林表示,通過實地調查,他發現目前確實存在企業用工成本高的問題。例如,社保方面,跟相關規定,國內用工單位一般要給職工繳納20%的養老保險,職工自己繳納80%。“這個20%的比例與國外相比,算很高”。
同時,勞動合同法里規定的養老保險也有幾個檔次,不同企業繳納的養老保險標準有差異,企業也可以按低標準為農民工繳納養老保險,這方面也可以協商。例如,現在也有針對農村地區的“新農保”,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巨曉林認為,當前企業用工成本高的原因中,產能過剩占一部分,為職工繳納的社保成本也占重要一部分。“在征求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意見的基礎上,養老保險可以適當下調”。
“農民工雖相對弱勢,但不需要特殊對待。在法規面前人人平等。”巨曉林說。
“勞動合同法對企業保護不足”
今年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河北春風集團董事長曹寶華提交了《關于修改<勞動合同法>的建議》。他認為勞動合同法過度偏袒勞動者,致使企業用工成本大幅攀升。對企業保護明顯不足,建議修改部分偏頗條款。
曹寶華舉例說,勞動者只要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對勞動者離開給企業帶來的損失沒有規定具體的法律責任。他說,這些條款,降低了勞動力市場雇傭的靈活性,弱化了企業用人權、管理權等。
“企業破產也要支付員工的補償金。那些干得不好,沒有積極性的員工也不敢輕易開除。勞動法是在保護惰性。”曹寶華說:“對企業來說,用工成本大幅攀升,工資、保險這些支出嚴重抵消凈利潤,讓企業尤其是小微企業難以承受。這兩年經濟結構調整,企業壓力更大,也導致現在部分工廠搬到越南、印尼。”
因此,曹寶華建議,修改現行勞動合同法,解決勞動者可以炒雇主,雇主無權炒勞動者的現象。既要保護勞動者的權益,又要鼓勵企業采取多種形式用工,明確規范臨時工、鐘點工、兼職、勞務派遣等就業形式的法律關系。
“打零工的農民工很少企業繳社保”
全國人大代表張曉慶是湖南山河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職員。自稱來自“農民工”群體,近日也在關注勞動合同法修改的消息。
她說,目前農民工繳納社保的情況是,正規公司都會按規定繳納保險金,但是打零工的幾乎沒有企業繳納社保。
例如在建筑行業內,農民工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比例一直居高不下,張曉慶說,其直接后果是這部分人群很難享受工傷保險,“在這個領域內的保障基本還是空白”。
她認為,若要修改勞動合同法,則應當明確,農民工出來打工要有正常的合同制,如果雇傭農民工半年或者1年以上,企業必須給購買各種保險,“只要有商務登記的公司,都必須這么做”。
政府部門還應加強監管。一是監管企業繳納保險情況;二是監督農民工繳納情況。“有的農民工喜歡多拿錢,繳納保險意識不足。”
張曉慶認為,還應明確要求工資增長要跟上經濟發展水平。現在物價太高,工資一年漲幾十塊錢根本跟不上生活水平的變化,所以建議農民工工資逐年增長的比例要大一些,“福利待遇好了,我們也更有干勁”。
“政府可適當承擔部分五險一金”
全國政協委員、遼寧奧克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朱建民認為,從責任角度來看,目前的勞動合同法沒有問題,因為合同是雙方的契約;但從經濟負擔和企業用工成本角度講,目前確實存在一定問題。
朱建民表示,現在企業的用工成本一是稅高、二是費高。目前五險一金是由員工和企業各支付一部分,政府并不承擔,這種情況需要改變。
“總體而言,目前存在勞動力市場靈活性不夠、企業用工成本較高的問題,不是勞動合同法本身的問題。”朱建民說,國家財政也有責任解決職工的社保費用,不應該只是由職工和企業承擔。目前,處在經濟機構調整期,企業經營也面臨困難。因此當前,政府應該“出手”,減輕企業用工成本。但“減輕”的并非員工的社會保障水平,而是由政府提供財政支撐。否則,企業的用工成本就像滾雪球,越滾越虧最后可能就破產了,市場活力也會下降。“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也提到了給企業減稅降費,但我覺得力度還可以加大。”
朱建民建議,政府應承擔一部分五險一金,這部分并非補貼給企業,而是補貼給職工。例如,企業工資支出中用于五險一金的35%費用,政府可以承擔10%,企業承擔20%,而職工承擔5%。這種情況下,企業用工成本過高的現象就能化解,市場活力也會相應提高。
★案例
“勞動者仍處弱勢地位”
劉暢(化名)在一家出版公司做編輯,入行已有3年。這三年來,她的稅后工資已經從4000多元漲到6000元,社保也會隨著工資漲一些。
劉暢認為,工資剛性增長不利于提高勞動生產率并不準確,“物價也在上漲,但生活成本不斷增加的情況下花銷仍比較緊張”。
對于公司提供的培訓機會,劉暢表示,出版行業對培訓有硬性規定,所以每年都會有員工培訓,“但培訓課程的質量不高,對業務能力提升的幫助有限。”
此外,劉暢還介紹,現在公司的社保和公積金幾乎都是按最低標準交的,按照目前公積金的繳納水平,買房時不能按最高標準貸款。“我之前在的公司甚至只交三險一金。我覺得勞動者仍處于弱勢群體,尤其是經濟不景氣的時候。”劉暢說。
對于勞動合同法要修改,劉暢希望能夠增加休息天數,“北京通勤成本真的太高,并希望條款能更考慮女性職工的特殊情況。”
“用人成本高沒資金培訓”
馬曉輝是一家私企的老板,開公司已經十多年,公司20多名員工。馬曉輝認為,現在員工社會保險的開支比較大,根據要求,繳納的金額每年以8%-10%幅度遞增,不僅必須要交還要每年增加,給企業帶來很大的負擔。
據馬曉輝介紹,每個月公司要給員工繳納的五險一金平均1000多元,員工的工資在五六千之間,人力成本占公司收益的至少50%以上。
在員工培訓方面,馬曉輝表示,由于目前人力成本已經很高,沒有太多的資金投入到員工培訓上。
馬曉輝希望,能夠盡快降低企業繳納社保的比例,減少企業的人員開支,“現在經濟不景氣,很多企業都在裁人。我的員工已經跟了很多年,所以現在寧可收益少點,沒有降薪或裁員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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