馨易居兩名工作人員將張女士和其父堵在樓梯間。圖片由張女士提供
武漢晨報 記者謝冰林 楊榮峰
去年11月,青山市民張女士通過“馨易居”中介公司看中了一套房子,但覺得傭金較高,她轉而向網絡中介公司尋找,正好找到了同一套房子,且傭金較低,便簽約購買了此房。事后,“馨易居”認為張女士違反了“在哪家看的就在哪家成交”的“行規”,向張女士索要2萬元“帶看費”,遭拒后,“馨易居”派人多次以電話、短信和上門的方式討要這2萬元錢,而張女士則稱受到騷擾,并報警。近日,記者就此事展開了調查。
購房者說
看房后換中介購買,被堵樓梯間
去年11月,市民張女士通過青山一家名為“馨易居”的中介公司看房,工作人員謝洲向她推薦了一套房子,但張女士覺得中介公司提出收取的傭金較高,有些猶豫。
隨后,張女士在網上尋找,搜房網工作人員向她推薦了一套房源,正好是她在“馨易居”看中的那一套,且搜房網收取的傭金比“馨易居”便宜,張女士便與搜房網簽約。
張女士說,“馨易居”得知該房已成交后,說她是“跳單”,是她泄漏了“馨易居”的“獨家房源”,向她索要2萬元“帶看費”,她認為這不合理,斷然拒絕。
張女士稱:2015年11月21日開始,“馨易居”工作人員頻繁通過電話、短信騷擾,甚至上門威脅。她報警后,對方消停了一段時間,未料沒過多久對方又開始騷擾她,為安全起見,她在家門口安裝了視頻監控。
記者從張女士的手機上看到,她的手機短信中,收到過“想找你總有辦法,我有一百種辦法讓你住不下去”等內容。記者還在監控視頻截圖上看到,張女士和父親曾被“馨易居”工作人員堵在樓梯間。
“馨易居”說
“行規”被破壞,“獨家房源”遭出賣
3月1日,記者到“馨易居”調查采訪,該公司經紀人沈禎超稱,這個房子是他舅舅朋友的房子,他獲得房源后,沒在網上發布,也沒在青山中介群里發布,是“獨家房源”,但張女士獲得房源信息后,繞過“馨易居”,通過另一中介(搜房網)成交。他認為是張女士泄漏了“獨家信息”。“馨易居”不僅損失了“獨家信息”,此前付出的勞動也白費了。
“馨易居”公司負責人張淑萍稱,中介行業都有規定,在哪家看的房子就必須在哪家成交,“她的行為是‘跳單’。”
謝洲承認曾多次聯系和尋找張女士,但否認“騷擾”一說,他說,為找張女士,他們電話打了不下20次,但對方不接電話,發信息也不回,上門協商, 也不開門。“我們要把該得到的拿回來。”
對于張女士所稱短信和上門威脅,張淑萍則稱,短信中的威脅內容,“是不實的”。
沈禎超在采訪中承認,“馨易居”并未與房東簽訂獨家服務協議,僅有口頭約定。但在看房時,“馨易居”與張女士簽了一份看房協議。
記者詢問協議中是否有“必須在‘馨易居’買房”的相關內容時,沈禎超說“協議內容不便透露”;而張女士的說法則是“沒有”。對于“馨易居”所稱,將“獨家房源泄密”一說,張女士也予以否認。
3月4日,記者聯系上幫張女士購房的搜房網經紀人郝紅,據其介紹,這套房源是搜房網通過正當途徑獲得的,并非張女士向搜房網泄漏的。
行業協會說
潛規則存在,但應理性解決矛盾
武漢房地產經紀行業協會吳主任表示,在哪家看的房就在哪家成交,在中介行業內是一條不成文的規定。吳主任認為,出現這種情況,中介公司應該與客戶協商解決,如果采取過激手段,觸犯法律,就得不償失了。
律師說
三項條件符合其一,潛規則無效
湖北尊而光律師事務所李澍青律師說,消費者難以熟悉一個行業的不成文規則,除非是中介有提前告知。但是只要房子沒有在唯一一家中介掛著,房東沒有簽訂唯一的服務協議,消費者沒有與中介簽訂合同,三者只要符合其一,中介就不能以行業內不成文的規則來要求或約束消費者。消費者有權利選擇在哪一家中介買。中介雖未促成合同成立,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如電話費、路費、人工費等成本費用。
責任編輯:肖舒
- 最新國內新聞 頻道推薦
-
快遞小哥撿到500萬是怎么回事?錢被誰領走?2017-04-10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