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從高樓樓頂跳下,途中打開了降落傘。(受訪者供圖)
事發廣州海珠琶洲商業廣場,律師指出這一行為涉嫌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罪
新快報訊 記者彭程報道 跳傘是危險性極高的極限運動之一,然而,近日竟有一名男子在廣州海珠區新港東路一棟41層高的大樓樓頂玩了一把跳傘,雖然最終安全著陸,但還是讓不少目睹全過程的“觀眾”捏了一把汗。有律師認為,該男子在市區內跳傘,若發生意外,有可能會對他人造成傷害,或涉嫌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罪。
男子“從天而降”
據在附近上班的白領陳先生告訴新快報記者,3月20日上午11時20分左右,他在公司內看到,對面馬路一棟大廈的樓頂上竟有一名男子在圍欄四周徘徊。“我第一反應是以為有人想跳樓的。”陳先生說,正當他和幾名同事猶豫要不要打電話報警時,讓人意想不到的一幕發生了——該名男子突然張開雙臂縱身躍下,大概幾秒鐘后,該男子的背部彈出一個降落傘,然后緩緩降至地面。
記者在陳先生提供的一段視頻中看到,整個跳傘過程前后不到兩分鐘,降落傘打開后,男子順著風勢向東邊慢慢地飄落,最終安全降落到廣場上,而路人們的目光都被這名“從天而降”的男子所吸引。“我們這才知道他是在玩跳傘。”陳先生表示,雖然有人覺得該男子的做法“很有型”,但自己卻認為這種行為存在安全隱患:“如果失敗了,或者不慎砸傷路人怎么辦?”
警方到場調查
昨日中午,在事發的新港東路琶洲商業廣場,記者發現廣場周邊有公交車站,人流量并不小。該廣場管理處工作人員表示,20日上午確實有人從頂樓跳傘下來,“好像是一名外籍人士”,但是對于這名男子如何能夠上到樓頂等問題,對方則表示不方便透露。據了解,事后也有民警到場進行調查。
對此,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律師鄧剛表示,根據相關規定,如果是相關經營性公司組織的這種帶有危險性的活動,必須跟相關體育部門進行報備,如果沒有報備,可以按照治安處罰法進行處罰。而如果是個人自發的活動,雖然該男子最終安全落地了,但是他在人流密集的地方進行這種危險性的活動,有可能會對其他人造成損害,或會涉嫌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罪。
責任編輯: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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