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庭審現場。 鐘法供圖
中新網杭州3月23日電 (見習記者 王剛)“事已至此,沒有后悔藥了,這個事情對我是巨大的良心譴責,”23日,浙江男子俞海民站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供述自己14年前犯下的持刀殺人案。
2003年8月14日,在杭州務工的俞海民持水果刀進入杭州某小區一幢別墅內盜竊,并連續殺害3名居民。事發后,盡管俞海民低調行事,可還是在2016年被警方抓獲。
14年來,該案的發生讓俞海民刻骨銘心,“殺人的時候腦子是一片空白,但是事后自己很清醒。”
俞海民供述稱,事發當晚,自己沿著錢塘江散步,不知不覺行至事發小區并進入。
“我以前沒有做過什么惡事,但那一次好像是中了邪一樣,進去之后就產生了不好的想法。”俞海民進入花園之后,用隨身攜帶的水果刀撬門進入一幢別墅。
俞海民在該別墅沙發、書房等區域坐了許久后,摸黑進入該戶人家保姆的房間,在將摸到的褲子放回原處時,被醒來的保姆發現。對方激烈抗爭時,驚慌的俞海民將水果刀刺向保姆,而在一旁哭鬧的4歲孩童最終也未能幸免。
“我覺得我當時已經喪心病狂了,見人就捅刺,不管是男是女是老是少。”在另一個房間內,一名老人還沒來得及說話就被俞海民殺害。
后俞海民對老人身旁一16歲的女孩說到,“你放心好了,你不要怕我,我不會殺你!”而該女孩也成為本案中唯一的幸存者。
俞海民一心只想要錢,女孩拿出的項鏈也被其拒絕,隨后兩人一同拿菜刀去撬保險柜。
天亮時分,俞海民對女孩說:“記住我的臉,以后找我報仇!”兩人走下樓梯后,俞海民還讓小女孩不要上樓,直接到門衛處報警。
事后,俞海民又像往常一樣回到工地工作。當晚,他特意買了報紙,才知道被自己傷害的三人已全部死亡。
事發一個禮拜后,俞海民離開了杭州,期間俞海民也曾想到結束自己的生命,但終未果。
多年來,因為家里有小孩、父母,俞海民將此事深深埋在心底,未曾告訴過任何人,“這個苦只有我自己知道。”
幾年前,在一次治安糾紛中,俞海民被采集到了DNA。2016年9月6日,俞海民被諸暨警方抓獲。
站在被告席上,俞海民悔恨不已,“事件過程中自己完全喪失了理智,如果有理智不會造成這么大的悲劇。”
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責任編輯: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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