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
到8個月后,一張法院傳票改變了一切。
2013年4月初,蘇玉明在家聽到送快遞的敲門聲。打開牛皮紙信封,里面躺著來自河南省新鄉縣法院的傳票,案由是利用虛假協議購買經濟適用房。
薄紙一張,在蘇玉明心中卻重抵千斤。
她記得,在辦理房屋買賣過程中的洽談、簽約等手續時,3名中介和法律顧問提出用以房抵債的民事調解書實現過戶的辦法。這份調解書中,蘇玉明起訴李國華償還欠債款本息共53萬元,而李國華稱欠款屬實,因無錢償還,愿意用這套124平方米的自有房產抵債。
并不存在所謂的債務,雙方彼此都心知肚明。這份虛假協議,不過是為了配合房屋過戶使用。根據北京的文件規定,經適房未滿5年不能買賣,李國華的房屋,實際上要到2015年才可上市買賣。
蘇玉明沒有深究。她甚至沒有看一眼調解書的內容,匆匆簽下名字。沒想到如今,李國華卻向“調解書”的發出單位——新鄉縣法院申請,要求撤銷這份虛假民事調解書。
彼時,這套房子市價已達320萬元。
新鄉縣法院撤銷了這個所謂的第644號調解書。李國華拿著法院裁定又將蘇玉明告上法院,訴請當年的購房合同無效。
2016年,法院判決購房合同無效,房屋產權又歸還到李國華手中,蘇家要在3個月內騰空房屋。
蘇玉明目睹這個案件揭開的新鄉縣法院批量炮制假案的冰山一角。因導致41套經適房和1套商品房被違規、低價過戶,造成公共利益6130.9萬元的損害金額,新鄉縣人民法院副院長魏軍及法律顧問楊新宏等人因此被警方抓獲。
但她卻看不到一家人的未來。
喪失了房屋產權,她只能申請賠償,要求對方歸還購房款及房屋重置款與原房價的差額等損失。
終審
每天早上5點多,蘇玉明起床準備早飯。
自從打上官司,一家人的日子過得緊巴巴。有時候菜市場走個遍,宋玉明才買到最低價的菜。7口人的餐桌上,就擺著兩個素菜。大家埋頭吃飯,很少交流,只聽得見電視里的新聞播報。
"家里每個人都很沉悶,只有寶寶最開心,他什么也不知道。"
即便如此,蘇玉明還是小心翼翼維持表面的平和。"房子"兩個字在家里是絕對禁提的。一來不能讓臥病在床的公婆聽見,二來也不想給工作勞累的女兒女婿再添加更多負擔。
但她心里這根弦總是繃得很緊,害怕門鈴一響,等來法院的審判結果。
她覺得自己好像一個人費力地拉著弦的一頭,如果松手,弦那頭的房子就沒了,而站在弦上的家人也無處安身。官司像一塊大石,重重地壓在身上,喘不過氣。
今年1月20日,昌平區回龍觀法庭下發一審判決,賣方李國華退還購房款,賠償蘇玉明房屋重置價款與原房價款的差額46萬余元。
房屋重置價款是指重新購建與原有房屋結構、式樣、質量、功能基本相同的房屋所需的費用,法院給出的估值是250多萬。
蘇玉明怎么也想不通,4年前花218萬元買的房子,4年后估值才250多萬。而專業房屋中介網站上,同小區相同面積的毛坯房,正掛牌560萬出售。
她向法院提出了上訴,希望能重新核定房屋重置價款,爭取多一些賠償。
如果終審維持原判,這四代同堂的一家7口不知要打包行李流落何方,"老人一輩子的養老金都在里面,難道要他們拖著病軀租房嗎,我都不敢想"。
原本換個大房子接老人來京安享晚年,不曾想如今成了這種結果。
初春的北京,還多少殘余著些冬天的陰冷。趁陽光和煦之時,蘇玉明會推著嬰兒手推車帶孫女在小區的花園散步,走兩步小孩就抬頭找她,發出咯咯的笑聲。
"真希望不要有收到終審判決的那一天。"
責任編輯: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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